自唐宋以来,清明节是整合了寒食节和上巳节的一个大节日,其习俗活动之丰富在中国传统节日中足以和春节一比高下。这里我们把其传统习俗分为三大部分:祭祀、春游、饮食。
(一)清明节的祭祀活动
清明节是中国三大鬼节之一(另外两个鬼节是七月十五、十月一)。“鬼节”即是悼念亡人之节,是和祭祀天神、地神的节日相对而言的。
清明祭祀的参与者是全体国民,上至君王大臣,下至平头百姓,都要在这一节日祭拜先人亡魂。从唐朝开始,朝廷就给官员放假以便于归乡扫墓。据宋《梦粱录》记载:每到清明节,“官员士庶俱出郊省墓,以尽思时之敬。”参加扫墓者也不限男女和人数,往往倾家出动。这样清明前后的扫墓活动常成为社会全体亲身参与的事,数日内郊野间人群往来不绝,规模极盛。
祭祀的对象。作为鬼节,清明之祭主要祭祀祖先和去世的亲人,表达祭祀者的孝道和对死者的思念之情。清明节属于鬼节而通常不被冠以鬼节之名,就在于它所祭祀的主要是善鬼、家鬼,或亲近者的亡魂,重在表达孝思亲情。另外两个鬼节则连恶鬼、野鬼也一并祭祀,重在安抚鬼魂,不让它们作祟。但也不能一概而论。有些地方也有清明节祭祀其他鬼神的做法。上海旧俗就有在清明节举行的专祭厉鬼的祭台会仪式,祭祀那些饿鬼、幽鬼孤魂,防止它们成为恶鬼作乱。这种祭台叫祭厉台。旧上海还有清明节的前一天迎请城隍神的做法。在清明节这天,城隍神要坐大轿出巡祭厉台,以赈济安抚孤魂野鬼,其场面十分盛大热闹。
祭祀的时间。清明祭祀在清明前后,各地有所差异。旧时,北京人祭扫坟墓不在清明当天,而在临近清明的“单日”进行。只有僧人才在清明当天祭扫坟墓。浙江丽水一带则在清明节的前三天和后四天的范围内扫墓,称为“前三后四”。在山东,旧时,多数地区在清明当天扫墓,少数地区如诸城,在寒食这天扫墓,有些地方在清明前四天内扫墓;现在,一般都在清明这天去扫墓。晋南人则将扫墓的时间分为两次。一次在清明前几天,是各家分头去扫墓。第二次是在清明当天,一个村里同姓的各家派出代表,同去墓地祭祀共同的祖先。上海人扫墓时间,新坟旧坟有别。凡是新近过世的,过了七七四十九天而没做过超度法事的,要在清明节这天请僧道诵经做法事或道场。如果是老坟并已做过法事或道场,扫墓不一定在清明当天,可以前后放宽些,但不能超出前七天后八天的范围,俗谓:“前七后八,阴司放假。”意思是过早或过迟都会失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