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妈送药上来的时候,我该起床了,一看手机:呀,又十点了。
磨蹭着起床,洗漱后再次回房,已经十点半了。打开窗帘,外面已经是一个水汽氤氲的世界。最爱家乡的雨,那点轻柔,那点忧愁,忧而不伤。
忙穿好衣服,不戴帽子,随手拿起伞,想去淋淋雨,再去那条曾经每天必走六趟的水泥路,跳房子。我喜欢淋雨,但不喜欢淋成都的雨,成都的雨太冷,太疼,也容易感冒。而家乡的雨,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多了那层家乡的味道,像安抚,也常常在我难受时到来,如此善解人意,丝丝的是有感觉的,但不疼不痒,而你知道它始终是这样存在的。让你怀念,让你盼盼望。
我就这样,拿着伞,淋雨,跳房子。我一直觉得,拿着伞淋雨是最美的矛盾。也许你会说我过分多愁、敏感了,也因此经常被老妈骂,但就是喜欢,甚至于迷恋,像毒瘾,戒不掉。
想起最近看的那本旅行随笔里,在一个章节的第一页写的那句话——“钢琴渐慢,舞步凌乱,城市的夜在弥漫,下雨的时候习惯不打伞”。
应该是看到这句话,而毅然买的这本书吧。很小的一本书,只有200多页,却要32。8元,微贵,但因为作者也有这样的习惯,没有犹豫,也谈不上后悔。
“下雨的时候习惯不打伞”……
阿Sam,应该谈不上是一个作家吧。在这本书之前,我一点都不了解他,据说,他的午夜场(BLOG)很有名。
他喜欢旅行(感觉这句话像废话)。大学的时候,不想学习,不想工作,只是每天打工,赚到差不多的钱后,就买了一个陌生的城市的火车票去旅行。然后,大学快毕业的时候,偶然地去了上海,因为一个叫苏的女孩,留在了上海。几年漂泊的日子,和苏世界各地的旅行,而现在我觉得,他是带着对苏的记忆,又重新故地重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