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操在历史上也是一位非常有名的人,那么哪些历史的典故语曹操有关呢?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有关曹操的历史典故吧!
绝妙好辞
曹操曾经途经曹娥碑下,杨修跟随着(曹操)。石碑的背面题写着“黄绢、幼妇、外孙、齑臼”八个字。曹操问杨修说:“你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吗?”(杨修) 回答说:“知道。”曹操说:“你先别说,等我想一想。”走出三十里远的时候,曹操才说:“我已经知道了。”命令杨修单独写出他所知道的。杨修写:“黄绢, 有色的丝织品,写成字是‘绝’;幼妇,少女的意思,写成字是‘妙’;外孙,是女儿的孩子,写成字是‘好’;齑臼,受辛之器,盛纳五辛的器具。五辛的另外一 种解释是葱、蒜、椒、姜、芥;注:这不是受尽艰辛的器具,而是受(盛纳)五辛的器具)。这说的是‘绝妙好辞’的意思。”曹操也写下了自己的想法,和杨修是 一样的,于是赞叹道:“我的才能比不上你,走了三十里路才明白(碑文的意思)。”
分香卖履
曹操临终前,留下《遗令》说:“我的婢妾和歌舞艺人都很辛苦,让他们住在铜雀台(遗址在今河北临漳县西南二十公里邺城遗址内),好好安置他们,在台正 堂上放六尺床,挂上灵帐,早晚上食物供祭,每月初一、十五两天,从早至午,要向帐中歌舞奏乐。你们要时时登上铜雀台,看望我西陵的墓地。余下的香可分给诸 夫人,不用它祭祀。各房的人无事做,可以学着制作带子、鞋子卖。”
后以“分香卖履”喻临死不忘妻妾,唐朝诗人罗隐在《邺城》中写到:“英雄亦到分香处,能共常人较几多。”宋朝才女李清照在《金石录后序》曾言:“取笔作诗,绝笔而终,殊无分香卖履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