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老师是我兴趣班教英语的老师,他个子高高的,身材均称,最令人注目的是他那双闪着智慧火花的眼睛,他还可以把天文、地理、人文、历史侃侃道来。我可喜欢我的边老师了。
他语言幽默、严谨细致、平易近人。上课时,常常逗的大家哈哈大笑。有时课本上的知识点我们不太理解,他会带着我们到电脑上去查找更多更详细的资料,来让我们准确的掌握它们。课间休息时,他会一丝不苟的和我们谈论今天学到的有趣的知识。放学前,他会认真的布置作业,他布置的简单的也有,难的也有。而且还一点都不多。我每次都可以在半小时以内把作业做完。放学后,当我们一一离开教室的时候,他会微笑的和我们说“goodbye”。
记得有一次,我们讲到蜡笔的制造过程。边老师一会儿,学起机器的轰鸣声;一会儿,表演蜡笔怎么从一堆石蜡变成一支支“yellowcrayon”;一会儿,在白板上画出机器的样子。此时,他两眼放光,眉毛跟着手走,真可谓是眉飞色舞、神采飞扬。
讲着讲着,他从蜡笔的制作,说到了蜡笔的起源。从蜡笔的起源又讲到了沃尔玛的起源,从沃尔玛的起源讲到了家乐福的起源,从家乐福的起源又讲到了百事可乐的起源……又从家乐福和沃尔玛是怎么争夺地域优势讲到它们是怎样的水火不容的全球争霸。他还为此语气坚定的下了一句豪言般的总结:“我敢肯定,在昆明如果在一个地方有家乐福,那么在它的附近不出一平方公里至少会有一家沃尔玛。”又从肯德基和麦当劳是怎样用各种产品来吸引客户,结果却因为太贵而没有把他吸引住。然后讲到他们在美国是快餐而在中国是一种享受逍遥时光的另类下午茶。
我们个个听的津津有味,身子一动都不动,眼睛一眨都不眨。上完这节课,我问边老师:“今天这节课我们到底上的是英语课还是课外知识课呀?”老师认真的看着我说:“难到你还不知道我是什么意思吗?我这是在教会你们用英文思考啊!”是啊,我都忘了他今天是用英文讲课!我想,学习英文难道只是会背几个单词吗?难道只是会写几个句型吗?难道只是运用几个语法吗?不是的,学英文,是为了用英文思考,所以必须要了解英语母语国家的历史背景、名族风情、人文传统。如果不知道这些的话是不可能真正学好英文的。走出门,我才想到,原来边老师是要我知道这些啊!
我喜欢我这个知识渊博、风趣幽默的边老师。我相信在未来的某一天,他将带领我走入英文的殿堂
老师,一个光荣而神圣的字眼,他们不仅孜孜不倦地向我们传授知识,带领我们从无知走向成熟,还言传身教,用脚踏实地的行动为我们做标杆。而他——我的班主任老师,是这些园丁中的一分子,是一个让我尊敬爱戴的好老师。
我是住宿生,宿舍是我的第二个“家”,可在开学初,我却并不太喜欢这个“家”。因为学校已有了些历史,所以宿舍的设施不可能处处尽如人意,尤其是那个卫生间——马桶堵塞,让我们宿舍的成员个个叫苦连天。但好在我们有一个勤劳而肯干的班主任老师,他帮我们借了疏通工具,一个人顶着那难闻的气味疏通管道,又用盐酸帮我们清理卫生间的污垢,弯着腰在卫生间忙活了一个中午。其间我们想去帮老师,但老师却摆摆手叫我们出去,仍然一个人替我们苦干。这些事原本不必班主任亲自动手,他大可告诉我们疏通方法,然后潇洒地离开。但他的勤劳真诚,他对学生的强烈责任心,让他没有这么做。他用行动诠释了一个老师高尚而无私的人格。
冬天转眼到了,大雪过后校园被积雪覆盖,我们又增加了一个新的劳动任务——扫雪。我们班的卫生区范围最大,而且处在行人最多的地段,被踩踏后的积雪尤其难以清理。即使是这样,班主任仍固执地坚持不让女生扫雪,自己带领班上,也是年级为数最少的男生打扫。于是雪地上出现了这样一个身影——步伐踱动的最快,笤帚挥动得最卖力,汗水渗出的最多,他就是我的班主任老师。最有力的行动下深藏的,是他那一颗对待班级工作最火热的心。
喜欢班主任上课时的澎湃激情,喜欢班主任微笑时显露出来的亲切与真诚,喜欢班主任严厉时的庄重与深沉。
无论何时,他都尽可能多的一个人扛起班级的事;无论何时,他都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去维护同学的利益;无论何时,他都始终把班级把学生看得最重。
这样的老师,用再多华丽的语言去赞美都苍白无力,唯有真心会铭记……
我很幸运,在高中时,好好地跟随陈磊老师学习三年的英语,同时,也很幸运,陈磊老师是我的班主任老师。时隔多年,陈磊老师的形象才在我的脑海里逐渐清晰,我想再过多年,我依然会仔细地想想高中时代的人和故事。
高二那年,汶上一中,举办—我最尊敬的老师—主题征文比赛,当时的第一名中有李琰,忘记了他写的是哪位老师,应该是写得非常优秀才是。任秋龙和我有幸入围众人中的第二名,然而当时,他最尊敬的老师是数学老师—李士宾老师。而我费了好大的劲才写出一部分,我对语文老师—潘学龙老师—的尊敬。好像是陈磊老师—一位对自己班学生要求严厉、工作辛勤的老师—被忽略在领奖台上,我猜当时会有几位同学(本班的,外班的,男的,女的)十分地尊敬他,甚至是崇拜,写出优秀的作文,然而终究没能打动评委的心,那份尊敬被淹没于文海。
我现在如果说英语可以称得上好的话,真是高中三年,跟陈老师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了,(想想,大学有几个真正地听英语课的),拿下四、六级,啃着考研英语,哪个能和陈老师脱了关系。然而,当时我就是一个笨蛋,背单词,背不得;翻句子,翻不得;做选择,选不得。每每都要背过单词,面壁思过;翻译句子,重新来过;选择正误,再次来过。终究三年过去了,我能有那么一点点的英语成绩,真要感谢,这份感谢虽说的太晚,现如今却是尊敬的不得了。
同样,做为陈老师的学生,七班的学生和八班的学生,英语学习状态差距很大,而这差距大在哪呢?
我想是陈老师的严格要求分不开得。陈老师把那份严厉融入到整个班级管理之中,整个班不活泼、不快乐怎么能学得轻松?而他到了那个班,依然要求严格,可是他融入了那个班的氛围—很活泼、很快乐,怎么能学得沉闷?然而这么严格的作风,在三年之中毕竟会对七班的学生有所影响,我猜,做为班主任,陈老师的责任,不单是让大家学好英语,而在他的价值观中的那份对人生的认识,也是要传授给自己最宝贝的学生—七班集体。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惘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