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悉的地方也有风景_读书作文700字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还是对作文一筹莫展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熟悉的地方也有风景_读书作文700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天空中的一点寒星伴随着鸡鸣声渐渐隐去,小村走出了沉默,渐渐苏醒过来 。
秋日,有些寒意,有些高爽。早晨的薄雾在朝阳里散尽。人们也开始了忙碌的一天。
我起得很早,踩在那条虽不是水泥柏油的小径上,心里十分惬意,阳光从某株野菊上的露珠折射进我心里。呵,有一年没有回到这块熟悉的土地了。
极目远眺,一抹抹黄绿静静地陈列在画布上,一条温暖的小径,一片碧空,一缕阳光,一阵轻风,偶尔有几只怕人的鸡,绕过我的脚,拐向路旁的草丛中。
我觉得,我此时真正地站在希望的田野上。
“这不是老张家的琴丫头么?”刚到田头的邻居李婶看到了我。
“嗯。”我微笑地看着她。
“呦,都长成大人了,你小的时候,我还抱过你呢!”李婶拍拍我的手,粗糙的,黄褐色的,长满茧子的手热情地握住我的手。
“李婶,你这么早就来田地里干活啦?记得这块田地可不是你家的!”我有些疑惑。
“嗨,琴丫头,昨天村上的赵婶生病了,她托我来帮她收一收她的谷子。”我顺着她的手指望去,一片浓郁的金黄中还夹杂着几些绿。
“这稻谷这么多,你一个人哪里收得完?要不我去叫我爸妈来帮帮忙?”
“没事,收得完,你李叔还在收谷子呢!”
许是庄稼人天生豪放,说话声音很大,惊得几处树上的鸟扑棱棱地飞去了远方。李叔从稻田里直起身子“丫头!”
“李叔好!”
“干嘛这么急收稻?”我感到很奇怪。
她笑了,笑里掺和着丰收的喜悦和晨曦的美丽:“我呀,听了天气预报,过几天就要下雨了,不把稻子早点收了,就不妙了。我要下田了,晚上到我家来串门哟!”说完埋头扎进了稻田里。
我继续漫步在小径上,四周氤氲着浓郁的稻谷清香。我又遇见了村上的“好老头”——张大伯。我回到家,手里多了篮菱角。姨妈问“这是谁家的?”
“张大伯送的。”
“老人家可真是热情,家里的白果熟了,自家人吃也吃不完。倒不如送给邻里呢!”说罢,便挎着重重的竹篮,往各家各户走去。
鸡叫三声半天明,在晨风轻拂中,小村在这晨微熹中完全苏醒了。熟悉的小村依然保存着别样的风景,温暖着我的心,伴我远航。
生命如同无边的星河,一个又一个风景编织交缠,成为生命延伸的长度。有的风景是最绚烂华美的流星,瞬即逝,不动声色地来临又不留痕迹地离去;而有些风景是永恒地凝立在夜空之上的星星,只是隐匿了些许光芒。就像所有熟悉之处,那潜藏着的曼妙风景。
昨天,像每个周末一样,我和父母一起去看望姥姥。姥姥家还是多年前的老房子,然而别有韵致可寻。每个一楼住户都有一个小小的园子,种着各种植物。姥姥种了牵牛花。夏天开得尤为热烈,顺着栅栏一圈圈缠绕上去,轻轻绽开微笑,向着阳光会显得温暖而美好。就是在这样的小园子里,在某个毫不起眼的角,我发现了它。
它在别人家的园子里伫立着的。我在熟悉的小巷里穿梭时偶然遇到它。是一棵树,把自己浓密又斑驳的影子投射在地面,在我终于走近它仔细端详时,才能惊呼般念出它的名字—银杏。
银杏树并不高。或许因为它还没有经过太多岁月的洗礼,仅是一课年幼的树。绿油油的叶子如同翎羽般轻薄而精致,并不因为秋意而有丝毫懈怠地成长着,在阳光的浸润中露出饱含深情的笑意。
我在书上看到过,银杏在南方的成活率有百分之九十八,而在北方仅百分之二十。银杏啊,请你告诉我,是什么让你深深扎根于北国陌生的土壤而毫无惧惮,又是什么让你脱离了南方湿润的空气和温暖,凭借那百分之二十生长得这般茁壮?二十年才能开花结果的银杏树,你何必抛弃闲适和安逸,在本就不属于你的地方饱含苦涩呢?
银杏无言。它端凝在清风缈扬中。它用自己的血泪灌溉了一片繁茂苍翠。洇漫成壮烈的生命天籁。它忠贞地伫立,仿佛在履行奋力生长的诺言。它站成一片风景,填补我记忆之间的罅隙,变成永不褪色的,久久驻留心间的风景。
在最熟悉的地方,最偶然的瞬间,我发现了这样一个抗争环境的不屈英雄,一个抗拒宿命的顽强志士。这是最美的风景。
二十年以后,倘若你还在这儿,银杏,我会再来探望你。我不愿看到你衰败垂暮的样子。我会带着一颗虔诚的景仰的心,来领略你日趋笔挺的英姿和汗水凝结的累累硕果。请等着我。
晨风习习,琼枝带露,啊,又是一个大雾天。家乡的雾没有峨眉山的雾那样厚、那样秀,也没有黄山的雾那般奇丽渺远、变幻莫测,但我最欣赏的还是家乡的雾。
我的家乡位于崇山峻岭之中的会稽山麓,这里层峦叠嶂,千岩竞秀,万壑争流,这里的雾有它独特的魅力。
家乡的雾白得美,白得朴素。像瑞雪一样的白吗?它没有。它白中略灰,白里泛青,比白雪美多了。可不是,浓雾沉睡在青山秀水之间,汲取了山间草木的灵气,不要打扮得更秀美了吗?这样的白雾只配乡村才拥有,任何丹青高手,也很难调得出来吧?家乡的雾白得自然,白得真诚,我真想抓一把在手中,甚至拥它入怀,把它点染在画纸上,不时地欣赏它。
家乡的雾浓得深,浓得纯,丝毫没有城市中的雾那般含有油烟味。它很可爱,尽管行人相隔几步时,只能闻声,而不能见人,吸入一丝雾气,清凉清凉的。我们背着书包上学堂,浓雾飘上了我的前额,和我亲吻,我没法回避,这个多情的女子啊,你是在渲染你的热情和好客吗?望望四周,雾茫茫的一片。或许有人会感到憋闷,看不到连绵逶迤的群峰,看不到苍翠茂盛的竹木,可我不在乎。
浓雾变幻着,一会儿化做了凉风,一会儿变成了小露珠,沾在我的发梢上,沾到我的睫毛上。我轻轻合上眼,清凉的感觉使人心旷神怡,经雾水的洗礼,我似乎明眸含“泪”了。
家乡的雾柔得真美。它韧如白云,剪不断扯不断。它轻轻敷在小草上,草也真爱雾姐姐,尽情地吮吸着甘汁。
太阳渐渐升起,雾渐渐地变淡了。一轮红红的圆日高悬在半空中,高山、峰峦、树木渐渐露出了轮廓,经雾水洗涤的山川大地,充满着勃勃的生机。那奄奄一息的枯木似乎也滋润了,有了洒脱的生命。
家乡的雾亲切、热情,我爱家乡的雾,它真让人思念。
点评
用“精美”来形容是比较合适的:一是结构精美,文章先写了雾白、雾浓、雾变、雾柔的独特魅力,最后用“真让人思念”作结,显得精干利落。二是语言精美,整齐上口的短句的使用,让更适宜朗诵,一遍遍地吟诵着这些文字,觉得自己也成了有灵魂的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