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交通安全作文合集九篇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一定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可分为小学作文、中学作文、大学作文(论文)。相信许多人会觉得作文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交通安全作文9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据公安部门表示:20xx年,全国共发生交通事故450254起,造成98738人死亡、46911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8.8亿。这是一个多么可怕的数字啊!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有一个小学生起床太晚了,他妈妈骑电动车送他上学,在路上,他们要过一个红绿灯,走到那里的时候是红灯,还有近60秒,他妈妈闯了红灯,可是,左边突然一辆大卡车,大家都不愿看到的一幕发生了,小男孩滚到了卡车下,他妈妈只有一点擦伤。救护车赶到的时候,小男孩已经离开了人世。他的家人伤心极了。之后的每天,小男孩的妈妈都抱着小男孩的书包坐在十字路口叫着他的名字。这一幕,让每个路人都情不自禁地留下了泪水。
听了这个故事,我也留下了泪水,这泪水,是激愤的泪,是感动的泪,是惋惜的泪……我们应该珍爱生命,注意交通安全,安全伴我行。
“红灯停,绿灯行。”这是众所周知的交通安全口诀,就连上幼儿园的小朋友都能倒背如流。可现实生活中,谁又能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呢? 我曾看到这样一组惊人的数字:全世界每年因交通事故而丧生的有10。7万人,占总死亡人数的37﹪,47万人受伤,损失大约有23亿。看着一条又一条鲜活的生命纷纷离我们远去,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珍惜生命,珍惜生命就要从遵守交通规则做起。我们的生活离不开汽车,但汽车在带给我们方便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交通安全隐患,如:
11月3日上午,山东省枣庄二中高三学生,龚钰奔。车祸来临的瞬间,一把推开同学,自己却被蹍压在大货车下。使他右腿高位截肢,这个酷爱篮球的大哥哥不得不告别他曾经奔跑跳跃的篮球场,不得和他一直以来当兵的梦想说再见。车祸,瞬间改变了他的一切
我们最美女教师—张丽莉老师。也是为了从车轮底下救出自己的学生,却永远的失去了双腿。车祸,使他们失去许多宝贵的东西。他们无愧“最美”的称号。此时此刻,我真想说:“车祸,你这个‘害人精’。一次有一次地夺走那些本不该逝去的生命!”
虽然我们的社会在进步,但人们的安全意识并没有提高。像这样的例子枚不胜举。龚钰奔和张丽莉老师是不幸却又是幸运的,有人因为车祸提前被死神带走了!这些例子为我们深深地敲响了警钟。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交通事故就像一颗定时炸弹,随时都有可能将生命之花炸得支离破碎。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大家一起遵守交通规则吧!让交通安全永记心中,让安全保障陪伴你我!车让人,让出一份文明。人让车,让出一份安全。车让车,让出一份秩序。人让人,让出一份和谐!
一个个血肉模糊,惨不忍睹的镜头在我脑子里打转,想起今天早上,交通巡警叔叔给我们播放的那个镜头,我不禁捏一把冷汗,为那些把自己送进死神手里的人感到气愤和惋惜啊!
在我们观看影片的时候,有一个令人震愤的镜头,一辆车像脱缰的马一样冲向前去,另一两车也奔了过来,在这不知不觉的一瞬间,接下来是“轰”的一声,一个人飞了出来立即,全场“哗”的一声爆笑起来,我吸了一口气想放声笑的时候,突然,我想了想,全世界每分钟就有一桩这样的事故也就是每分钟就有一个妻离子散的家庭,假如发生在我身上,那将是一件多么可悲的事情啊!我的心立刻像被石头拴住,沉重极了。我心神不定的那一刻,脑海里浮现出了那件被遗忘的往事:我和妈妈从医院出来,大门和斑马线还有一段距离,妈妈为了不让生病的我迟到,牵着我冰冷的小手横跨了马路,一辆车飞奔过来,吓得正打蔫儿的我跳了起来,幸亏没撞着,但我吓的久久不能把悬在嗓子上的心放下来。
斑马线是死亡之海上的救生桥,遵守交通法规是生命上的保护罩,请大家记住一句话:生命才是最重要的,俗话说得好:“生命高于一切”,如果没有生命,什么都会变得毫无意义。
不受交通法规就等于杀害自己的生命,当你想违反交通法规的时候,请你自己问自己一声:“交通法规你做到了吗”?
“红灯停,绿灯行,黄灯慢慢走。’’这句儿歌是我们小学生要遵守的交通规则,遵守交通规则,以免发生车祸。
“动荡年代可怕的是战争,和平年代可怕的是车祸。”是啊我国中小学生因车祸死亡率达万分之一,每年因车祸死亡的中小学生达18000人!
有的小朋友爱在马路上玩耍、打闹。就像我,在马路上差点没命了。一天中午,我趁妈妈睡着了就好小伙伴在马路上玩起了“猫抓老鼠”的游戏。我和小伙伴跑来跑去,不知不觉来到了马路中间,这时一辆卡车从马路中间驶过,我被撞伤了,我被送进了医院,还好伤势不重,只把手给撞脱节了。上帝啊,还好你没有把我的生命给毁了!我真不小心竟然闹出了这场车祸,我以后再也不乱闯马路了,遵守交通规则是那么重要啊!
小朋友们,你们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好好珍惜生命,为自己负责,为他人负责。
“珍爱生命,安全第一。”安全问题伴随着人的一生,安全隐患存在与人们的生活、学习和工作的方方面面。然而人们对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很不到位,安全意识淡薄,安全事故也屡屡发生。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我国的交通工具逐渐增多,变得越来越方便。就因为有了这些先进的交通工具,人们的生命才一步步受到更大的威胁。
20xx年9月7日凌晨,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农民王某受雇主张某的指派,负责驾驶货车拉运渣土,当他行驶至北京市朝阳区化工路时与他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王某受伤。经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认定,王某负全责。王某经北京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鉴定伤残程度为九级。王某先后共住院治疗63天,支付了数万元的医疗费及法医鉴定费。虽然交通执法部门认定王某在交通事故中负全责,但是王某则认为对于自己因事故所引起并支付的医疗费,及由此引发的相关费用则应由其雇主王某承担。然而,王某与张某就赔偿金额进行协商时却未能达成一致。王某遂将雇主张某告到法院。一审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王某受雇于张某,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到伤害,张某应当赔偿王某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伤残鉴定费、残疾赔偿金、子女生活费、病历复印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但鉴于王某在交通事故中其自身承担全部责任,可减轻张某的赔偿责任。法院最终判决张某赔偿王某各种费共计3万元。判决后,王某表示不服并上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审理期间,王某表示放弃其妻子因护理他造成误工损失的请求。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从事雇佣工作中,发生交通事故受到伤害。依照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伤害,雇主应当承担无过错责任。此项赔偿是对雇员因职业伤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劳动能力损失的补偿,与雇员在工作中的过失无关,不能因雇员的过失而受到影响,故做出上述判决。
20xx年2月11日14时5分,大兴区黄村镇狼各庄村村民薛某在由南向北步行横穿公路,适有河北省固安县解家务村司机杨某驾驶农用四轮车由东向西驶来,农用车将薛新开撞出,薛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当日死亡。
20xx年10月23日13时许,通州区郎府乡马场村村民郎某,在通州区通香公路杜柳棵路口迤东由北向南横穿道路时,被由西向东驶来的河北省香河县淑阳镇胡庄子村村民张某驾驶的旅行车撞伤,郎某经医院抡救无效死亡。
这一起起案例,都是血的教训。所以我们更应该遵守交通法规,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安全这永恒的话题,将伴你我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