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璧山小升初怎么报名
小升初考试大体可以总结为两种主要形式,即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考查主要是数学和语文两个科目,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重庆璧山小升初怎么报名相关内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重庆璧山小升初怎么报名
1、5月30日,各小学上报《2020年小学毕业生花名册》到邮箱369639994@qq.com。
2、7月7日,各小学将毕业生花名册提供给对口招生的初中学校。正则中学、璧泉初中各派1人到教委中招办进行毕业生分配,确定正则中学、璧泉初中的招生名单。
3、7月9日,各初中学校填写学生录取通知书。
4、7月10日,上午8:30前各初中学校将加盖学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分学校整理好后交相应小学,通过就读小学发放到学生和家长手中。
5、7月11日,被录取学生和家长持录取通知书到录取的初中学校报到注册,各初中学校于7月13日将报到注册情况上报教委中招办。
6、未在城区小学就读但申请就读城区初中学校的小学毕业生,于7月10-20日到户籍地或居住地辖区教育管理中心报名登记。
7、8月28日,教委将城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录取结果发相关初中学校,其余街镇教育管理中心调配辖区内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录取并将结果发辖区相关初中学校。
报名材料:
(一)招生范围内户籍学生入学
1、农村小学招生范围内的户籍儿童、少年入学:户口簿
2、城区小学招生范围内的户籍儿童、少年入学
(1)符合“三对口”的户籍儿童、少年入学
报名时须携带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房屋产权有效证件。
(2)不符合“三对口”的户籍儿童、少年入学
①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城区小学招生范围内,父母在城区有实际居住(以入户调查为准)的`自购房产,但户籍和房产不在同一招生范围内,到房产对口学校报名入学。报名时须携带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房屋产权有效证件。
②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城区小学招生范围内,父母房产因征地拆迁而尚未安置,到户籍地对口学校报名入学。已经安置或父母在城区有实际居住的(以入户调查为准)自购房产,到安置地或房产地对口学校报名入学。报名时须携带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征地拆迁协议、房屋产权有效证件(已安置或自购房产)、居住证明(未安置)。
③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城区小学招生范围内,父母在城区无自购房产,属于租房居住或寄居的,到就近的璧城或璧泉教管中心登记,由区教委在城区内统筹安排入学。报名时须携带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居住证明。
(二)非招生范围内户籍学生入学
1、现役军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渝工作的外籍专家,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关规定,由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按政策规定安排入学。报名时须携带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居住证明(房屋产权有效证件、承租协议等)、其他相关部门证明等。
2、父母在招生范围内有固定房产且实际居住,或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并长期随父(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固定房产居住的适龄儿童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实际居住以入户调查结果为准。报名时须携带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房屋产权有效证件等。
3、征地拆迁户子女、配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本区户籍人员子女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报名时须携带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居住证明(承租协议等)、其他相关部门证明等。
4、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指定学校入学。报名时须携带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务工经商证明(用工合同或营业执照)、居住证明(居住证或租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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