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时间:2021-08-31

沈阳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沈阳大学

  办学地点及校址:望花南街-联合路校区:沈阳市大东区望花南街21号

  望花南街-联合路校区含如下专业:

  音乐学、雕塑、绘画、中国画、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音乐表演、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

  学习年限:本科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为3~7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53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49万平方米,专任教师1272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761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7505.76万元,图书165.1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科类授予学位门类
1130202音乐学4艺术学类艺术学
2130402绘画4艺术学类艺术学
3130403雕塑4艺术学类艺术学
4130502视觉传达设计4艺术学类艺术学
5130503环境设计4艺术学类艺术学
6130504产品设计4艺术学类艺术学
7130505服装与服饰设计4艺术学类艺术学
8130305广播电视编导4艺术学类艺术学
9130406T中国画4艺术学类艺术学
10130201音乐表演4艺术学类艺术学
11130309播音与主持艺术4艺术学类艺术学
12130506公共艺术4艺术学类艺术学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对于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通过后,方可获得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