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决定买下这本书是因为在书店里看了一半舍不得扔下剩下的部分。引起我兴趣的书总是要一口气看完的,这本书也不例外,在一天之内看完了。读完后第一感受是结尾有点拖拖拉拉,但从头到尾看下来非常过瘾,感情上的纠葛让人的情绪跟着千回百转。对这本书的热情过了之后重新审视,个人认为可以用一个失败的比喻来概括这本书。刘白羽和冰心的序之所以对这本书大加赞美,大概是由于时代的原因,在旌旗飘扬人心向党的时代,能创作出以爱情为核心观念的作品实属新锐,然而说到底这本书也不过“革命加恋爱”罢了,一流的背景(穆斯林的传统习俗、抗战及建国后的时代、燕园、英吉利),可以说是非常宏大了,可惜佐以二流的文笔,以及不知道该如何评论的剧情发展,只能说这部小说不过是时代的宠儿罢了,并不能因为两位大家的联袂推荐和茅盾文学奖就奠定了多么高大上的文学地位。
之所以说是一个失败的比喻,是因为作者似乎从头到尾都在有意将韩新月比作奥菲利亚,将楚雁潮比作哈姆雷特,就连最后郑晓京在新月之墓前都煞有介事地说了一句:“谁造出东西来比泥水匠、船匠或是木匠更坚固?掘墓的人!因为他造的房子可以一直住到世界末日。”本以为这一句有什么深意,没想到她淡淡地说:“没有什么特别的意思。你忘了吗?这是《哈姆雷特》里的台词。”(这部作品的一个很重要的缺点也是喜欢各种引经据典,导致文章十分冗长和啰嗦,这一点后面会说)如果说新月与奥菲利亚的共同点是她们都纯洁如白纸、善良近乎博爱,那么哈姆雷特的复仇对象是谁呢?难道要感叹一句“这是一个混乱颠倒的时代,唉,倒霉的我却要负起重整乾坤的责任”吗?显然不是。既然本无此意,那么就不该反复出现这个比喻。奥卡姆剃刀原理说的好:“如无必要,勿增实体。”后来又仔细一想,假如按照这个比喻来的话,那么韩子奇难不成是克劳狄斯?这真的是细思恐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