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脚泛着一层不健康的白色,几乎发灰;袜沿在脚腕勒出了一圈粉色的痕迹;脚趾、脚跟、脚背上都有水泡,有些在流血,有些已经化脓;大脚趾的趾甲像马蹄一样粗糙,近鞋头的位置还有一道蓝紫色的淤血;脚跟上起了厚厚一层硬皮,有些地方裂开了在流血......”
如果你认为走路就是把左脚放在右脚的前面,再把右脚放在左脚的前面,刚刚引用的这段文字告诉你绝非如此。这就是哈罗德在连续徒步25天以后双脚所遭受的苦痛。所以作者乔伊斯说:“你以为走路很简单吗?但是这些原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非常困难;吃也是一样,有些人吃东西困难;说话也是,还有爱;这些看起来简单的东西有的时候很不易。的确如此,如果不做任何的准备,连走路这样简单的事情都会让你苦不堪言。”
没有徒步经历的人应该很难理解为什么说走路很难。可是读完《一个人的朝圣》,和哈罗德一起用87天来完成开车10多个小时就能完成的这段路,我所能感受到的除了自由、欣喜和感动,更加触动我的,是:“只有陷入真正的绝望才能重生;而在重生的旅途中,自己所要面对的别扭、纠结和痛苦又是如此深刻而不可逃避。”
退休半年的老人哈罗德接到20多年前同事奎尼的来信,信中寥寥数语告知哈罗德她身患绝症不久将告别人世,特写信来和哈罗德道别。哈罗德不知所措立马回复:“祝你早日康复”,然后批了一件防雨衣穿上一双帆布鞋就出门去寄信。路过一个一个邮筒时,纠结于“早日康复”四个字太过于简单,他从一个邮筒走向下一个邮筒,然后在小镇尽头的便利店里,售货女孩告诉他:“信念会让一切好起来的,如果你坚持认为病人会好转,那么你就一定可以找到帮助她的办法。”听了女孩的话,哈罗德莫名其妙地认为如果自己可以徒步穿越627英里,奎尼就能活下来。他特意打了电话给奎尼所在的疗养院:“请告诉她,她的朋友哈罗德正在来看她的路上,她要等着我;我会走着过去,让她一定要好好活着。”于是一个人的朝圣之旅就此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