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王梦》是作家沈石溪的作品,里面讲述了一个母狼教育子女当上狼王的故事,可其间,却付出了极大的代价。
公狼黑桑想当狼王,和母狼紫岚一起推翻狼王,可这天黑桑不幸死于野猪口中。紫岚生了5只小狼,一只在初生时,在冰冷的洪水里冻死了,紫岚给大儿子取名黑仔,二儿子蓝魂儿,三儿子双毛,女儿媚媚。因为黑仔像当年的黑桑,所以紫岚宠爱它,想让它来完成黑桑的遗愿,可它却表现出了狼没有的满足感,于是紫岚开始训化它,在它这个年龄,别的幼狼还不敢出洞,可它已经奔驰在草原上了,结果被一只鹰吃掉了,紫岚只好再让蓝魂儿代替黑仔,蓝魂儿果然不负众望,在狼群中算是佼佼者,每次都是它带领着大家,可就因为太过自信,让自己死在猎人的陷井里,紫岚只好再把希望放在小儿子身上,可双毛人小受俩哥哥的欺负,它只是一副奴像,紫岚通过打骂它才使双毛英勇起来,眼看双毛向狼王发起的挑战就要成功时,只听狼王一叫,便唤起了双毛以前的记忆,死于狼口之中。紫岚快绝望了,可它一定要实现黑桑的遗愿,媚媚正处于狼的配种期,紫岚只好为媚媚找一头强壮的狼,才能有好的狼仔,可媚媚却和狼群中最奴性的公狼吊吊疯在一起,紫岚只好将吊吊咬死,媚媚却整天不吃不喝,紫岚只好自己实现。可因为紫岚因教育儿子,现的很憔悴,中年狼已变成老年的模样,但这匹强壮的狼和媚媚生了狼仔,紫岚终于为了保护媚媚的狼仔而和鹰一起坠入悬崖。文章最后一句是“但愿这一窝狼仔中能有一只成为狼王。”
母狼紫岚的一生是痛苦的,为了使儿子当上狼王,不惜一切代价,至自己的生命。她的不顾一切使它葬送了自己的命,这种品性不是我们该学的,这样害人也害己,当然它的3个儿子也很可怜,不是说它们死的惨,而是它们只是为了完成父亲的遗愿而生,是它们母亲操纵着它们的命运,不能按自己的愿望及生活方式,不能像别的狼自由自在。媚媚是其中幸运的,她是自由的,到最后这个家庭只有她一人能够活下来。
题目取为“狼王梦”,我想是因为这不是现实,而是一个“梦”吧。最后狼仔也是在睡梦中,与前面相互照应,那么狼仔中是否有一个能成为狼王呢?我只希望,而不是强迫,希望媚媚能懂此理。这里巧设悬念,让我感到意犹未尽。作文
因读书而生动,因读书而精彩,因读书而进步,因读书而收获,这就是我们的20xx。
通过读书,使我认识到一个人只要热爱读书,就不会失去求真、求善、求美的希望和力量,是啊!一篇《卖火柴的小女》,女会为我的人生涂抹上人道主义的亮丽底色;一句“人之初,性本善”,会陪伴我一辈子做个好人。作文
我们爱读书,才有未来,和谐世界必然是一个读书的世界!
重读了《狼王梦》。我发现,以前看透的东西,现在还在,现在看透的东西,以前没有。
紫岚的丈夫黑桑倒在向狼王进发的晚上,紫岚的大儿子黑仔死于金雕爪下,紫岚的二儿子蓝魂儿被夹在捕兽夹内,三儿子双毛倒毙在狼王洛锋利的牙下……一直到死,一直到奄奄一息,她都没有忘记她高贵的使命让她的后代当上狼王,她的梦想甚至延伸到了她的孙子,当我眼前突然出现光明时,无情的悬念却把它击碎了。
以前,我只想到坚持,直往前冲,永不放弃。就好比一个食物放在高高的柜顶上面,一只虫子想吃到食物,它就得不停地往上爬,甚至不惜生命。我,就想做那只虫子!
现在,我改变了思路,为什么非要吃柜顶上的食物呢?如果它太遥不可及的话,小虫也可以寻找其他地方的食物。我,就是那只小虫!作文
以前,我只看到了紫岚的执着,她的永不退缩,一直到死还坚持她的梦想。她是一只伟大而执着的狼。
而现在,我觉得紫岚太傻了,当狼王真的那么重要吗?甚至比她的亲人的生命还要重要吗?我认为她是一只愚蠢的狼。作文
俗话说:“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狼王梦》就是一本无穷无尽的小说,等着拥有智慧的人们去探寻,去创造,甚至去续写……
我急切的望着窗外,迫不及待的想要看到爸爸的身影,5分钟过去了,爸爸还没回来,我正准备去给爸爸打电话时,看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啊,我期待已久的《狼王梦》终于被爸爸买到了,我开始认真的读起来……
读完后,我的心就像大海的波浪,久久不能平静。
这是一段悲惨的故事,母狼紫岚在绝境中产下五只狼崽,并立志把其中一匹培养成新一代的狼王,完成幼狼的父亲嘿桑未了的心愿。为了实现这个梦想,紫岚呕心沥血训练狼崽,可梦毕竟是梦,几匹雄狼崽相继死去。唯一幸存的'母狼媚媚夺走了紫岚的幸福,并把她赶出了洞穴,而最终紫岚为了她的狼孙,在与金雕的战斗中死去。
我一直以为狼是种凶残、冷酷的动物,直到读了《狼王梦》彻底颠覆了我对狼的的看法,它不是无情、凶恶,而是拥有同人一样的爱和梦想。文中一心想把自己狼儿培养成狼王的紫岚是一匹野心勃勃的母狼,她为了实现自己和死去丈夫的梦想,不惜一切代价培养孩子。无论是在人间,还是在“狼间”,都闪烁母爱的光辉,都把母爱视为至高无上的爱。
虽然我已多次阅读了《狼王梦》,但我仿佛还在宽广的尕尔玛草原上,在充满着爱和梦想的石洞里,在日曲卡雪山悲愁的山脚下……一曲狼的悲歌在我心中回荡。
我读过一本书,叫做《狼王梦》,作者是沈石溪,是篇动物小说,也是令我最喜欢的一篇小说之一。
这本书的内容讲了两个部分。第一部分,讲了一匹母狼紫岚为了完成一匹公狼黑桑的狼王梦,培育了四匹狼崽,但是最终一无所获,其中一匹小狼黑仔被凶残的金雕吃掉,母狼紫岚为了自己的小狼黑仔报仇,与金雕同归于尽。第二部分则讲了一匹淘汰警犬大灰进入了马戏团,在马戏团受尽折磨,还被人当成恶狗,有一次马戏团演出的路上,其中两只云豹饥饿难耐,突然冲向坐在车里的人群,这时候大灰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毅然挺身而出拯救正在面临危难的人,与云豹进行殊死搏斗,最终赢得了人们的尊敬,并热血洗冤。
这本书的内容十分原生态,刺破了虚伪的人类社会。
最令我感动的是第二部分讲诉的《狼种》,大灰是一匹狼,却拥有狗的品性,对人类忠心,但在马戏团中却屡遭狗的欺负,主人的嫌弃,令我为大灰打抱不平,但在野外,主人遇到危难,大灰居然挣脱铁链,负伤与云豹搏斗,浑身是血。大灰曾经被次次冷落,但却以德报怨,最终牺牲。
我喜欢这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