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喜欢读书,因为一本好书,蕴含着丰富的知识和完美的情感。阅读一本好书就是跨越时光和空间,同睿智而高尚的人对话。
小的时候,我喜欢看一些童书在里面找点乐子。但是,很快我发现:家里的那些图画书已经满足不了我的求知欲。于是,我便搭公交车去书店看书,虽然路途很遥远,但我还是乐此不疲,因为书对我的吸引力实在是太大了,它就像一块磁铁,不停的将我往它的方向去吸。我爱读书,每本书都具有自己独特的优点。例如:从《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我体会到做人要有坚强的毅力,要有充足的信心,你可以依赖别人的帮助,但不能永远地依赖别人。从《骆驼祥子》中我体会到了旧社会的黑暗,现在的社会是多么的美好幸福。从《八十天环游地球》中体会到做事要有计划做到“今日事,今日毕”不拖拉,学会克服困难。这些都是我在书中学会的。
我觉得书是阳光,温暖我受伤的心灵;我觉得书是小船,让我在漫漫书海中玩耍探险;我觉得书是翅膀,让我在蔚蓝的天空中自由的翱翔;我觉得书是一盏明灯,让我在黑暗中能够看到光明。我觉得书就好像是给如饥似渴的人一杯甘甜清爽的泉水,给垂头丧气的人一句鼓励的安慰,给伤心流泪的人一个温暖的拥抱。真是照应了“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一句话。
读书可以让我穿越时空走进书的世界。走进《红楼梦》我看到了林黛玉和贾宝玉那悲惨的爱情,走进《西游记》我看到了唐僧四人西天取经的种种遭遇,走进《草房子》我看到了油麻地孩子所发生的各种事情。看书不仅提高了我的文化修养和思想,美化了我的心灵,还让我的大脑丰富了起来,真所谓是:“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读书使我成长,也使我进步,“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所以我以后一定要多读书,正如古人所说:“好读书,读好书。”以读书为荣,以读书为乐。
书是我们人类进步的阶梯。
书不仅是人类发展的驱动,更以焕然一新的方式给我们一方畅想未来,渺若星辰,扑朔迷离的幻想之境。也许就在我与它心与心的触摸中,我已展开了一对以智慧为羽翼的翅膀,在忘我的书海中飞翔……
生命的形式不仅仅是满足于在平实的陆地上默默无语的度过空虚的寂寞时光,而应该在潜移默化中升华自己的肉体,更重要的是提高自身灵魂的高尚情操。我思故我在,人只有在读书中思索,在思索中读书,在不知高深的湖水中漫溯,从而达到另一种生命形式的诞生。也就因为这样,灵魂才能从混沌的尘世中超脱出来。
《爱莲说》中的荷花“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在浑浊之,不受污染,以洁身自好的品格自足于尘世中,亦称之“君子者也”。在不尽的书海中,无数倾吐芳香的荷花,在文人墨客的笔下。更显其高贵从容之色,也就在文学气息的充溢之间,这个十几万的纷繁事物都被净化了,丝丝渺渺浸润着这香气四溢的空灵之境。
人在书中,也就更像是飞翔,毫无束缚,随心所欲,在不尽事物大自然中也能嗅之清灵之气。在书中的一隅,奏响了春之声,绵柔细滑,清新怡人,恰似一位出浴的少女身着粉裙,在柳叶间翩然起舞。
我不是一棵干枯的芦苇,而是在书香的雨露中沐浴长大的青翠欲滴的幼苗。我在不断地畅想中飞翔,又在不断飞翔中升华。只有与书心与心的交流,才会感受到生命竟是如此丰富多彩。
如烟往事俱忘却,心底无私天地宽。这种境界恐怕只能在徜徉于书海时,才能真正体会,也因为如此,生命才能在卓越中的飞越。
我爱读书,因为它能够让我了解历史却不必回到过去;能够让我领略世界各地的迷人风光却不必亲临其境;能够让我感受茫茫宇宙的神奇却不必拘泥于事必躬亲……。
我爱读书,虽然说不上魂牵梦绕,但也算得上痴迷其中。老爸在我眼中算得上一个书迷,闲暇的时候最多的消遣就是看书,而且常常到深夜。或许是受老爸的熏陶吧,老妈说我不大点的时候起就喜欢跑去翻老爸的书桌,经常把书扔了一地,自得其乐的坐在其中不哭也不闹。等到识字之后,老爸的书桌更成了我打发时光的乐园,而我也在不断的读书中切身感受到了乐趣。
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对此我深信不疑,事实证明读一本好书可以让我们分清美丑,识别善恶,明辨是非;读一本好书使我们可以顿悟人生的真谛,找到和命运抗争和搏击的无穷力量和坚强意志。俗话说:“秀才不出门,尽知天下事。”说的便是读书可以使人眼界开阔、知识广博的道理。
我爱读书,但是我不愿意读死书。读书虽然可以增长见闻,但是常言道:尽信书则不如无书。我们在读书的时候应该时刻保持着清醒的头脑,学会独立思考,遇到问题多问几个为什么,否则便成了读死书。而读死书的危害很多时候甚至要远远大于不读书。“纸上谈兵”的故事想必没有人会感到陌生。按理说,从小熟读兵书的赵括具备了理论的基础,他的父亲又是名将赵奢,先天上的优势加上后天的熏陶,“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的儿子会打洞”,赵括理应成为继自己的父亲之后在历史上留下灿烂一页的名将。只可惜,貌似爱读书的赵括却把书读成了死书,害人害己又害了国家,不仅留下了历史上的骂名更受到子孙后代的嘲笑和反面教材。
我爱读书,虽然我只是一名小学生,但是读书已经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习惯,没事找本书看看的念头总是时不时的占据着我的脑海,这就是我——一个爱读书的小书虫。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
说到读书,就有有人摇头:“读书,真的很苦呀!”是的,读书并不是一件轻松容易简单的事情。他需要动脑、用心、还要有毅力。不过读书也很有趣,读一本好书,就像是和一个高尚的人对话。
我从小就爱读书,和书籍结下了不解之缘。我把书当成了我最亲爱的朋友,我把书当成生活中最不可缺少的营养品。看见一本自己喜欢的书,我就如高尔基先生说的一样——我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并且一有空我就钻到书海中久久不可自拔。在网上一但看到好书我就会让老爸老妈买下来。
记得有一次星期天,我在家里做作业,邻居家的小孩到我家来玩。我的作业还没完成,就让他自己先玩。他玩了一会儿,竟然端起我的墨水瓶来了,他那么小,万一打翻了瓶子可就不得了了,我赶忙连连摆手:“别玩墨水啊……”话还没说完,小手已然把放在桌角的墨水瓶打翻了,墨水全洒在了小孩的浅色衬衣上,他惊叫起来,吓傻了,接着竟哇哇大哭起来。我急得六神无主:可怎么办那?闯祸了!我连忙跑到水龙头前去洗,可是使尽力气,墨渍怎么也搓不掉。正急得没主意的时候,我的目光无意中落在了放在桌子上的《知识杂志》一书上。我一拍脑门,不是刚看过嘛!上面介绍过,衣服上沾上了墨渍,可以先用饭粒涂在墨渍上用劲搓,在浸到肥皂水里洗,然后用干净的水漂清就洗去了。我何不实践一下呢!于是,我一把拉过了被墨水弄污了的衬衫,跑到厨房里,拿来了一勺饭,倒在污渍处,然后用力搓啊搓。过了一会儿,墨迹果然淡了,再使劲揉搓一会儿,墨迹只有铜迹大淡淡一块了。我用肥皂水和清水冲洗了一遍并绞干后,交给了邻居小孩说:“回去晒晒干就基本看不出印迹了,可以穿了。”他瞪着惊奇的眼睛问我:“你怎么知道米饭能洗掉墨渍呢?”我得意地说:“书告诉我的呗!”
看来书,不仅好看,还教给了我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