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春天燕又回
只要有生活的愿望和出自内心的自信,那么整个人生将会是一座华丽的时钟。人生只有两种生活方式:腐烂或燃烧。胆怯而贪婪的人选择前者,勇敢而胸怀博大的人选择后者。
——题记
我是一个极其普通的女孩,不美丽,也不优秀。至少在10岁以前我曾这样坚定地认识自己。
人生要燃烧美丽。谁不想呢?当然,痴想的一类中包括我。可是我找不到,也似乎不存在的那根可以将我的人生燃烧出美丽的火柴。
她来了。她是个年轻的女孩子。当时刚大学毕业,她是志愿者,一个勇敢的志愿者。我们学校是怎样的一个学校呀!单是地处偏僻这一点就已令人悲哀、失望。
勇敢的她选择了这一任重道远的路。她能披荆斩棘,勇敢地走下去吗?
时间是能证明一切的。
她很年轻,很美。一张红红的苹果脸,长长的马尾巴。我曾一遍又一遍地画她的脸,可总也画不好。我很沮丧,希望她能注意我,我在心里默默祈祷。沮丧过后我又一次次地画起她的笑容来。她的笑容像花儿一样。
她教我们英语。但我憎恨那一群游来晃去的蝌蚪般的英文字母。我曾费力地想抓住它们,可总做不到。我们原来的英语老师,总把她的情绪带到课堂上来。谁都不喜欢看容易生气的老师,我亦是。于是我干脆把那一群小蝌蚪赶到爪哇岛。
我成绩平平,长居老师心目中的“好忘角”。
“这位同学,Hello!Whatisyourname?”她笑吟吟地盯着我的眼睛问。
“嗯……嗯,赵香格。”我红着脸,声音小得如蚊子哼哼。我的心“突突”地跳,太突然了!我来不及,当然也不会用英语回答。唉,这是第一节课啊!我太笨啦!她以后也许会跟其他老师对我一样,把我塞进爪哇岛呢!我也太令她失望了!
是的,这是她的第一堂课。她一袭长裙像一只花蝴蝶般飘进教室。教室里很快荡漾起她百灵鸟般的声音,黑板可爱起来了,教鞭也可爱起来了……
她仍是笑吟吟的,耐心地教我一遍遍读清,读好。在离开我的座位时,她摸摸我的头。于是我下定决心,哪怕为她,也要学好英语。
下课了发卷子。那张六七十分的卷子我看都没看就揉进课桌里了。唉!妈妈为什么不给我一个聪明的脑子呢?
“ABC”“one、two、three”我小声的在心里默记着。我不敢大声是不想引来班上那些“红人”们的冷嘲热讽,那些高傲的天鹅们一直不屑于跟我来往。我很差,没有骄人的资本,我也有自知之明,因此我常常孤独。
一天,她把我单独叫到办公室,牵牵我的手:“喏,吃话梅糖。你是个有天赋的孩子,好好加油!”当我离开时,她把手搁在我肩膀上,意味深长地望着我。口袋里不知何时被塞满了话梅糖。我受宠若惊,胸口像揣了个小兔般惴惴不安,脸一热,冲出了办公室。
后来的英语课上,我简直不敢相信,我得的小红花竟是最多的!
她总是不厌其烦地教我读英语。尽管她对每个人都一视同仁,但对于我,她似乎偏袒了。老师怎么欣赏笨孩子呢,我暗忖。这真是个奇迹,我相信了这个奇迹。
我发现了自己的突飞猛进。不只是我,同学、老师们都发现了。耳边多了“原来你这么聪明”诸如此类的称赞。于是我低垂的头一点点地抬了起来,我的人缘出奇地好了起来,我也活泼了起来。
如若世上有一个人拥有使人化茧成蝶的力量,那么这个人一定是她。
她的教学方法极好。她让我们触摸最真实的英语,她把我们的课堂带到蓝天白云下。她教我们找小蚂蚁“ant”、小狗“dog”……
英语那些小蝌蚪便游进了我的心中,我喜欢上了英语。
她一定是最美的教师,大家都认为。
她一定是我苦苦寻求的那根火柴,她的一生是燃烧美丽的一生,是给另一个生命赋予美丽的一生。
然而正如一根火柴,注定燃了会灭。她亦是。
有一天,她要走了。她哭得很伤心,不止她一个人哭得很伤心,大家都哭了。
最后她还是走了,恋恋不舍地走了。
她流着泪给大家写了留言,字字珠玑,令人振奋。她的名字很美:王红燕。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亲爱的你,会再回来吗?
现在我也拥有了我的美丽,生活中高扬自信的风帆。
也许她现在正在三尺讲台上无悔地奉献着青春的热血,赋予那些如“我”般的孩子们一种神奇的力量。
或许将来我也会在讲台上挥洒青春的光和热……因为爱和美丽是能传递延伸的。
春天已离我不远,冥冥中那只红色的燕子向我张开了双翅……
春暖花开,遍地五彩缤纷,天气和明,蓝天上飘着朵朵白云。田野上嫩一嫩的鹅黄埋没了大地,极像是一张张不规则的黄|色地毯。柔和的陽光抚一慰着它,秀绿的麦畦与它交相辉映。我想,这花丛里必定有数也数不清的忙碌着的蜜蜂吧!于是,我快步走近那黄花丛,顿时,一缕缕清风中夹杂着辣鼻的香气,沁人心脾。我仔细地一瞧,“呀!”果真在我眼前有一只小蜜蜂,它正在花一蕊上轻巧地采着花一蜜和花粉。我不禁地问这个“溶化的作家”是在博采众芳创作什么巨著呢?我抬头一望,远远近近还有来往着的蜜蜂。真可谓:“不论平地与尖山,无限风光尽被占。”
蜜蜂确实是辛苦的。它们的一切都得靠自己白手起家,用自己的高超技艺修造六边形蜂巢。难怪人们称它们为,“精明的建筑师”。它们酿造的蜜对人类有极大的益处,然而,这些小生灵的生命却像蜉蝣一样短。工蜂最多能活上 7-8个月;有许多更可怜仅活1-2月。根据西德北莱茵威斯特伐利亚有关部门统计:蜜蜂酿造一公斤蜜,必须进行相当于六次的环球飞行,时间为一年零三月,飞扑近七百万朵花。因此蜜蜂在最忙的花期,它们早晨3-4点就开始采蜜,许多工蜂往往飞在中途就力竭而死了。真是,“春蚕到死丝方尽”啊!甜蜜,居然是以生命为代价的。然而,令人悲哀的却是“采得百花成蜜后,不知辛苦为谁甜。”更令人惋惜的是,人们仅懂得吃蜜的甜蜜,不堪理解酿蜜的辛苦。而养蜂人居然用它们的生命的全部价值去换取了金钱!
蜜蜂与人类的生活有密切的关系。在《诗经.周颂.小瑟》中就有“莫于栟蜂,自求辛螫”的话,是说蜂能螫人。蜜蜂只是在它们误以为你要伤害它们时才螫人的,这一螫,就会耗尽它们的生命。它们对天敌的不屈不挠,勇于反抗的精神,尽管是以生命的牺牲为代价,也是可歌可敬的。在春秋战国时期,人们就已经用蜂蜜作为纪念品了,以增进友谊,表示对幸福的祝愿。封建贵族间还以蜂蜜作为礼品,可见,在当时蜂蜜就被人们普遍视为珍品了。在美国的一些地区的婚礼庆祝仪式上也喝蜂蜜酒,成为了一个传统的节日。古代的匈奴王—阿提拉就是痛饮蜜酒死于结婚仪式上的。我国人工养蜂很早,最迟始于汉代。据晋皇甫谧的《高仕传》记载,东汉的延熹年间(公元158-167),有一个叫姜岐的隐士,以养蜂为生,积累了一套养蜂的管理经验,他的养蜂技艺一直被人们借鉴。据说那时有许多不耻相师的人从各地来向他请教,他也从不保守,而且诲人不倦地传授经验,他的这种态度也是可嘉的。我想,我们的时代也需要有千千万万个“当代姜岐”呢?
蜂蜜对人类有极大的益处。大约在公元一、二世纪蜂蜜就于用治疗疾病。早在秦汉的《神农本草经》中说蜂蜜“和百药,久服强志轻身,不老延年。”在1700年前人们已经用它来浸渍食物,《三国志孙亮传》就提到“蜜渍梅,”早已是我国的特产。宋代有关资料记载“蜂蜜而今酿新酒,胜似金丹万倍强”。清代时逸人在《中国药物学》中说,蜂蜜含有葡萄糖、蔗糖、果糖。有安五脏、益气、補诸虚不适、润肺肠、生津、解毒等功效。近代医学还查明,蜂蜜不含脂肪,对心脏一病、高血压等疾病有良好的疗效。蜂王浆还是一种抗癌素。被李时珍称为“十一税”的蜂蜜,近年我国出口6万吨左右,换得外汇5000多万元,占世界蜂蜜出口量总量的三分之一,超出蜂蜜主要出口国—墨西哥和阿根廷,跃居世界第一。时代需要工蜂,更需要工蜂的精神!
在蜜蜂王国里,工蜂为数最多,它们整天忙碌,别无他求;雄蜂是“王国”里的雄性公民,它们管交一配;蜂王则是所有“公民”的'母亲。在“王国”里,工蜂之间有很强的合作精神;不管谁饿了,只要向同伴伸出“吻”来,对方就会慷慨地把自己蜜囊里的蜜分给它们,即使在遭到穴荒,它们也不相互争斗。但是,如果遇到外来入侵者,它们就一团一结一致毫不留情地斗争。我观察到它们把大胡蜂一团一团一围住,把它刺死的情景,它们有勇有谋,自然加深了对蜜蜂的善良而不软弱的性格的理解。在花期,尽管它们周围有无数的同伴死去,它们还是来来往往,忙忙碌碌地继续完成它们的“甜蜜的事业”。我觉得,它们并非对死去的同伴不悲恸,而是用自己的丰收来作为祭礼吧!正因为蜜蜂王国的每一个都有不辞辛苦为他人酿造甜蜜的思想境界,才有丰收的甜蜜。我想人乃宇宙之精华,尚不如小小的蜂儿,且不居之下矣!
我赞美蜜蜂,我更赞美工蜂,用自己的整个生命为它人酿造甜蜜。我多想继续在这田野里聆听蜜蜂唱起的春天之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