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暖花开,遍地五彩缤纷,天气和明,蓝天上飘着朵朵白云。田野上嫩一嫩的鹅黄埋没了大地,极像是一张张不规则的黄|色地毯。柔和的陽光抚一慰着它,秀绿的麦畦与它交相辉映。我想,这花丛里必定有数也数不清的忙碌着的蜜蜂吧!于是,我快步走近那黄花丛,顿时,一缕缕清风中夹杂着辣鼻的香气,沁人心脾。我仔细地一瞧,“呀!”果真在我眼前有一只小蜜蜂,它正在花一蕊上轻巧地采着花一蜜和花粉。我不禁地问这个“溶化的作家”是在博采众芳创作什么巨著呢?我抬头一望,远远近近还有来往着的蜜蜂。真可谓:“不论平地与尖山,无限风光尽被占。”
蜜蜂确实是辛苦的。它们的一切都得靠自己白手起家,用自己的高超技艺修造六边形蜂巢。难怪人们称它们为,“精明的建筑师”。它们酿造的蜜对人类有极大的益处,然而,这些小生灵的生命却像蜉蝣一样短。工蜂最多能活上 7-8个月;有许多更可怜仅活1-2月。根据西德北莱茵威斯特伐利亚有关部门统计:蜜蜂酿造一公斤蜜,必须进行相当于六次的环球飞行,时间为一年零三月,飞扑近七百万朵花。因此蜜蜂在最忙的花期,它们早晨3-4点就开始采蜜,许多工蜂往往飞在中途就力竭而死了。真是,“春蚕到死丝方尽”啊!甜蜜,居然是以生命为代价的。然而,令人悲哀的却是“采得百花成蜜后,不知辛苦为谁甜。”更令人惋惜的是,人们仅懂得吃蜜的甜蜜,不堪理解酿蜜的辛苦。而养蜂人居然用它们的生命的全部价值去换取了金钱!
蜜蜂与人类的生活有密切的关系。在《诗经.周颂.小瑟》中就有“莫于栟蜂,自求辛螫”的话,是说蜂能螫人。蜜蜂只是在它们误以为你要伤害它们时才螫人的,这一螫,就会耗尽它们的生命。它们对天敌的不屈不挠,勇于反抗的精神,尽管是以生命的牺牲为代价,也是可歌可敬的。在春秋战国时期,人们就已经用蜂蜜作为纪念品了,以增进友谊,表示对幸福的祝愿。封建贵族间还以蜂蜜作为礼品,可见,在当时蜂蜜就被人们普遍视为珍品了。在美国的一些地区的婚礼庆祝仪式上也喝蜂蜜酒,成为了一个传统的节日。古代的匈奴王—阿提拉就是痛饮蜜酒死于结婚仪式上的。我国人工养蜂很早,最迟始于汉代。据晋皇甫谧的《高仕传》记载,东汉的延熹年间(公元158-167),有一个叫姜岐的隐士,以养蜂为生,积累了一套养蜂的管理经验,他的养蜂技艺一直被人们借鉴。据说那时有许多不耻相师的人从各地来向他请教,他也从不保守,而且诲人不倦地传授经验,他的这种态度也是可嘉的。我想,我们的时代也需要有千千万万个“当代姜岐”呢?
蜂蜜对人类有极大的益处。大约在公元一、二世纪蜂蜜就于用治疗疾病。早在秦汉的《神农本草经》中说蜂蜜“和百药,久服强志轻身,不老延年。”在1700年前人们已经用它来浸渍食物,《三国志孙亮传》就提到“蜜渍梅,”早已是我国的特产。宋代有关资料记载“蜂蜜而今酿新酒,胜似金丹万倍强”。清代时逸人在《中国药物学》中说,蜂蜜含有葡萄糖、蔗糖、果糖。有安五脏、益气、補诸虚不适、润肺肠、生津、解毒等功效。近代医学还查明,蜂蜜不含脂肪,对心脏一病、高血压等疾病有良好的疗效。蜂王浆还是一种抗癌素。被李时珍称为“十一税”的蜂蜜,近年我国出口6万吨左右,换得外汇5000多万元,占世界蜂蜜出口量总量的三分之一,超出蜂蜜主要出口国—墨西哥和阿根廷,跃居世界第一。时代需要工蜂,更需要工蜂的精神!
在蜜蜂王国里,工蜂为数最多,它们整天忙碌,别无他求;雄蜂是“王国”里的雄性公民,它们管交一配;蜂王则是所有“公民”的母亲。在“王国”里,工蜂之间有很强的合作精神;不管谁饿了,只要向同伴伸出“吻”来,对方就会慷慨地把自己蜜囊里的蜜分给它们,即使在遭到穴荒,它们也不相互争斗。但是,如果遇到外来入侵者,它们就一团一结一致毫不留情地斗争。我观察到它们把大胡蜂一团一团一围住,把它刺死的情景,它们有勇有谋,自然加深了对蜜蜂的善良而不软弱的性格的理解。在花期,尽管它们周围有无数的同伴死去,它们还是来来往往,忙忙碌碌地继续完成它们的“甜蜜的事业”。我觉得,它们并非对死去的同伴不悲恸,而是用自己的丰收来作为祭礼吧!正因为蜜蜂王国的每一个都有不辞辛苦为他人酿造甜蜜的思想境界,才有丰收的甜蜜。我想人乃宇宙之精华,尚不如小小的蜂儿,且不居之下矣!
我赞美蜜蜂,我更赞美工蜂,用自己的整个生命为它人酿造甜蜜。我多想继续在这田野里聆听蜜蜂唱起的春天之歌啊!
春天的踪迹何处去寻找,也许有人要说,年年岁岁有春色,春天在冬尽之时,庭坚自然明白这个道理,只是此春天不同于彼春天。而我此刻只是想借用古人的词高呼一声:若有人知春归处,唤取归来同祝逝去的春天已带走了我年少的欢乐,青涩的幸福。那里沉淀了我多少的青春回味。已是清楚无处可寻了,但我依然要感谢春天,感谢快乐,那些过往的春天!
春天给了我太多的遐想、回忆,那么地惬意,万物复苏,包括我自己。只有在这个季节,才感觉自己和自然如此地接近,仿佛贴在她的胸膛,倾听他的声音,感受她的气息;生命是如此地真实,我是世界的一丁点儿,虽然是一丁点儿,但是世界中有我的存在。就是这么地特别,这么地简单。
很多人喜欢春天的繁花似锦之热闹,但我却欣赏这些热闹之后的层层次次的绿意,流畅的生机,静静观赏,更有动中取静之美。曾经每当冬天接近尾声的时候,我总是四处寻觅,寻觅属于春天的颜色、美丽和温暖。虽然我总是不能察觉所有春的讯息,但是我知道我和春天一起在优游,也许是漫步。春天让我的心情舒畅,感觉溪水是我欢快的玩伴,低语、佯骂;那些绝美的花草树木是我的新衣,欣赏着竟不舍得回家,想要抱着她永远不放开;云是我手心拽着丝线的风筝,想要和她一起奔跑;阳光在温暖地和我微笑着,一切都那么地完美。所以我要感谢春天,感谢快乐,那些过往的春天!
我一直都很喜欢树,曾经是因为树的形状千变万化,美妙至极,后来看了《蓝色生死恋》后,又增加了一层喜爱,因为树还是不变的永恒!时间可以改变她的容颜,却改变不了她屹立在一处的决心。又或许是生活中的永恒总是那么地难以寻觅,亦或是根本不存在,所以才更加珍爱不变的永恒。关于春天的树,总觉得他们是和我一样的生物,不仅有生命,还有情感。他们让我体验到快乐可以如此地自由,狂呼可以如此地肆意,追逐可以如此地无限!
只有珍惜回忆的人才能分享我的快乐,对于没有回忆的人,再多的描绘也是多余的。
不仅喜欢春天的树,有时还会看着树间攀缘的藤蔓,想这她们也许迷失了方向,她们也许会漫过枝丫,越过小溪,在金色的细沙两岸搭起花轿,或是簇成一束花环。随时的美妙、随处的遐想、随身的快乐,这是属于我的春天。感谢春天,感谢快乐,那些过往的春天.
现在的春天我已无暇顾及清晨岸边低眉轻盈的柳枝了,也不会刻意去守侯第一声春雷的降临了,更不会特意去看淘气的藤蔓是否想要越过小溪去勾勒自己的花环了。因为那都是属于过往的春天的,现实的生活总是让人感到太多的聒噪与不安。但是春天的狂想、春天的快乐,却让我无法忘怀!忙碌的日子里,还是可以坐在电脑前静思几秒的。一定不要忘记感谢春天,感谢快乐。那些过往的春天!
我们来到了龙王山的对面,看见树上开满了美丽的花儿,还有的象害羞的小姑娘,在花苞里不敢出来,含苞待放,这就是那美丽的桃花了!我继续向前走着,还看见了一种花,听妈妈说它是蚕豆花,它非常的美丽,这种花的花瓣是黑白相间的和紫红色的,很好看。我忍不住想摘掉一朵,但又不忍心,可能是因为太美的缘故,才使我不忍心伤害它吧!还有蜜蜂在尽情的飞翔,辛勤的采着花蜜。突然,我看见一些小草冒出了嫩绿的小芽。非常的嫩,我都不在忍心往前走,来把这可爱的小草伤害到。春天在哪儿呢?进了龙王山,在我的耳朵旁。麻雀将春天唤来了。它不知疲倦地叫着,在叽叽喳喳的叫着,鸟儿们好象在把自已美妙动听的声音唱出来“喳喳喳,啾啾啾”似一首美妙的合奏,以似一首春天的赞歌。又好象在说:“春天来了,春天来了,万物都复苏了,我们又可以嬉戏玩耍了!”我们接着往前走着,看见一棵棵高大的大树映入了我的眼帘,它那碧绿的叶子是多么的好看啊!那么多的叶子凑在一起,抬头一看,好向是一片碧绿的天空一样,我继续蹦蹦跳跳地往前走着,我还看见了远处有许多的情侣在拍照,大概也是顺便来感受着这大自然的美吧!我和妈妈慢慢的走往了回家的路,在回家的路上,这些景色依然让我印象深刻!
春天真好啊!我会永远把它记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