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独处习惯,让自己的心静下来,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还是对作文一筹莫展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朋友作文500字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在今年春节期间,我认识了三个特殊的朋友,他们分别叫小龙、昆嘟和花花,他们不仅让我对他们的内心世界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也让我对人类世界有了新的见解。
小龙身材娇小,可脾气不小,喜欢到处乱跑,最大的爱好就是趴在沙发上睡觉,他的勇气十分惊人,哪怕是庞然大物他也敢去挑战,口说无凭,大家来看看吧。那是一个漆黑的夜晚,我们带着小龙在乡间小道上走着,突然,从草丛中蹿出了一只动物,小龙一下扑了上去和那野物厮打在一起,我们定睛一看,原来是一条比小龙大一倍的野猫,就在在一瞬间,我领悟到了做人的原则之一——勇。
昆嘟正好与小龙相反他体型巨大,却很温和,喜欢在人群中穿来穿去,最大的爱好就是抱着你的腿跳来跳去。记得那一回我们在江堤上玩耍,在路边发现一条黑白相间的死狗,昆嘟围着他转了好几圈,不管叔叔怎么打他,他都不走,在他的眼神里透露出无限的伤感,在这一刹那我领悟到了做人的原则之一——善。
花花是让我印象最深刻的,给我的启发也最深,他最大的爱好就是在沙堆上打滚,自娱自乐。在他的生活中充满了乐趣,虽然别人不理他,虽然他得了皮肤病,但我还是十分尊敬他,在没人理他时竟可以保持快乐,这是我所做不到的,
这种心情可能没有人可以理解,这种感受无法用语言来形容。
相信你们也知道了,小龙是吉娃娃狗,昆嘟是金毛犬,而花花则是一只地地道道的土狗,他们分别代表了勇、善、乐。叔叔将他们介绍给我,现在我也把他们介绍给大家,希望这三种美好的品质可以永远传下去。
邻家有一位大姐,虽住得不远,但本都只是彼此有点眼熟而不打招呼的那种关系,后来,因每次带儿子上幼儿园都经过她家门口,几番互相礼貌点头微笑致意之后,接着便打起招呼来,再后来她就热情邀请我到家里作客,应该说,我对她这个人颇有好感,大姐长得很大众化,但我却非常喜欢她的眼神,眼神流露出一种对人的'信任和纯粹的热情,虽人到中年,说话里仍带着几分单纯,想到什么说什么,有什么便说什么。
老实说,具有这种很纯粹的感觉的人,现在还真的是很难找。当然,她也很喜欢和我说话,我想,我大概也让她找到了某种感觉。两个人一旦的谈话风格大同小异,甚至有点臭味相投起来,每次见面就都会是滔滔不绝,乐意向对方传达自己的快乐心情,谈话时并因彼此信任,心无戒备,而让思想情感轻松自然融汇在一起,显得无比和谐,如鱼得水。几天不见,还颇回味的。
按照佛学的意思,这叫遇到了有缘份的人,有缘的人终究要遇到一起,缘分的安排;而心理学的意思,是说心灵振动频率越相似的人之间会产生一个磁场,共同吸引。曾经看过这样一篇文章,叫《心有几层》,文章的大意是说人的一生会和各种类型的人交往,而每个人在我们内心中各自会占着一个位置,属于可以在心灵情感上无所不谈的,里面比喻为卧室朋友,即是最为亲密的人,无论男女。
此外,按照类型和亲密程度依此类推:客厅朋友、厨房朋友、阳台朋友等等。我就觉得这篇文章的作者很调皮,比得很好,写得很好呢。有些人,相识是相识很久的了,但永远只停留在客厅朋友的范畴上,属于见面只是寒暄客套,不想深谈,或无法深谈;有些人相识不久,便心照不宣地成为卧室朋友。总之还是那句老话: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我祝福大姐生活美满幸福,同时,祝愿我自己的心能多住进几个卧室朋友,当然,这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东西。
20xx年我毕业了,离校的前一天晚上是班级的聚餐,不管会喝不会喝,所有人都喝了很多……
聚餐结束,一切都宣告结束,我带着醉意早早的起床收拾好所有的行李,装了整整两大箱,四年的记忆实在太重,只能选择快递寄回家了,寄出去之后只知道它会到家但是不知道会什么时候到家。随后,因为不想看到大家挥泪惜别,带上随身的物品便悄悄的走出了校门,走出来后才意识到再也回不去了……
回家的路,从来都没有那么漫长过,因为悄悄作别,曾经的好同学,以后的好朋友,不停的发来质问的短信,没有人会置气,只想用这样的方式表示分别的痛,表达衷心的祝福,尽管很难相见,却也有着割舍不断的熙熙之情,心里也在哭诉:别了我的好同学。一边回复着短信,一边忧虑着自己的将来,作为一个已经毕业的大学生,我还没有找到工作,就如寄出去的行李一般,一次次的转车、上车下车却不知道方向在哪里,只是知道要等待一个归宿。回到家,一路上也是峰回路转,也许身边所有人都会理解这份心情,收到很多的帮助和安慰,但我告诉自己只能有十五天的等待,因为生活不能被动太久……
记得,那天是7月14日,我寄出去的行李终于到了,说好的日子也已经到了第14天,工作的消息也一直没有着落,只有做好远行的准备。我将用了四年的行李一件件取出,挑选了一遍,把一些日常必须的东西又装进了箱子,这刚到达目的地的行李,似乎又要出发了。多想说:“从哪里来回哪里去”,可是有的路已经回不去了,当我整理好行李的时候,电话响了……,收到了行李,收拾好了行李,这次我不用再远行,只要努力生活,做好承担自己应有责任的准备。
我有许多好朋友,但我最知心的朋友不是别人,而是不会说话的书。我喜欢书,更喜欢读书,因为在我烦恼的时候,它能给我带来快乐;在我寂寞的时候,它能和我沟通。
记得上一年级时,我是一个十分胆小的孩子,上课不敢举手回答问题,见到生人恨不得钻到地里去。到了二年级,爸爸妈妈给我买了好几本带拼音的读物。我呢,先是对里边鲜艳的图画感兴趣,后来渐渐地对里边的文字感兴趣。一次,老师讲完《聪明的华佗》一课后,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你还知道有关华佗的哪些知识呢?”我心里暗暗高兴,因为我还知道华佗好多知识呢!他是第一个使用麻沸散给人治病的大夫,他还根据动物的形态创编了“五禽戏”使人延年益寿等。这时我的心跳加快,就像打鼓一样。我把手拿到桌子边上,又缩了回来,眼睛直盯着老师,多么希望老师立刻喊我的名字,可又怕老师真的叫到我的名字。老师环视一周,把目光落到了我的身上。老师喊了我的名字,并且有坚定的口气说:“老师相信你,你一定知道。”我不知道自己都说了些什么,最后只听见老师说:“今天你说得真好,回答得十分正确,希望你今后还要这样,好吗?”话音刚落,教室里响起了同学们的掌声。这使我从此改变了以前的胆怯,变得自信起来。
读书成了我每天必不可少的一项任务,把读书看做自己的快乐。从书中,我也学到了很多知识:了解了中国古代辉煌的成就和苦难的
近代历史;了解了世界各国的风土民情,名胜古迹;了解了著名的人物,花虫鸟兽等。书给我了知识,给我了动力,“山有路,海有边,学无涯,不停步。”是啊,书就是力量,书就是希望,我为有这样一位朋友感到骄傲和自豪!
我十岁了,爱看书,每天晚上睡觉前,如果不看会书,很难睡着觉。长这么大,看过的书也不知道有多少本了,也喜欢经常买书。
一年级时,老爸去永城出差,看到朋友的孩子看一本漫画书《阿衰0nline》,当时,很流行的啊!我亲爱的老爸一下子就给我买来了18本。见到书的那一刹那,我抱着书一蹦三尺高,晚上还把它们放进被窝呢!
那几天,我上课、吃饭时都惦记着《阿衰》。不管上啥课都要偷偷瞄两眼,晚上会在父母的再三催促下才不甘心躺倒被窝里睡觉。那时晚上睡觉格外香,因为阿衰会跑到我的梦中来啊!好景不长,在班主任的课上,我看的正入神,被没收了!我太喜欢那书了,思来想去,我只好求助老妈:“老妈,我先承认个错误,上课时我偷看《阿衰》了。”老妈一脸严肃的说:“你怎么这样呢?”“老妈,我以后再也不这样了。可是,我的书被班主任没收了,你能不能帮我要回来啊?老妈,我很喜欢那本啊!求你了,帮我要来嘛!”我干脆撒娇。“儿子,我小时也犯过这样的错误,只是,下课了我自己找老师就要回来了,自己的事自己解决吧!”老妈很无情的说。
下午我还是没有勇气向班主任要回我的《阿衰》。可是,令我意想不到的是老妈竟然在家把其余的几本《阿衰》看完了。等我一放学,就被她警告,少看那些书。我不服气,明明很好看啊!于是,我就偷着看。
直到有一天,我写日记时,学着阿衰把“守株待兔”写成了“守猪待吐”;把“兴高采烈”写成了“姓高踩裂”;把“居高临下”写成了“居高淋下”……我的大祸就来了,老妈怒气冲冲的吵我一顿,当然,老爸也没少挨这暴风骤雨。最后,她还不解气,撕了一本。我赶紧抱着老妈说:“老妈,老妈,我不看了,你就不要撕了。”
从此,幸免遇难的《阿衰0nline》,就被放在我的床下了。前几年我力气小,拿不出来,这两年我能拿出来了。可是每一次,我只是看一眼,摸一摸就放回原处了。孤单的朋友,你们一直是我的好朋友。你们带给我很多乐趣,我会一直想着你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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