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剑客,具体地说,我是一个只会三脚猫功夫,但是却心比天高注定命比纸薄的整脚剑客。在父母的威遇兼利诱之下,我不得已背井离乡来到这个叫“沙县一中”的“江湖”开始我流浪的历程。刀光剑影的拼杀,恩怨情仇的纠缠,从我出现的那一刻起就将我层层包围,莫非这就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剑客们总是闻鸡起舞,不到月落乌啼绝不收手,因为剑客的资本就是用鲜血和汗水,还有休闲与快乐,去换取分数和大学通行证,这是剑客的天职。每个人都深深地明白这一点,如果有一丝松懈便会“一篱松劲退千寻”,在每月必有的“比武大赛”中必然要成为“淘汰郎”。年级十个班分别为五岳剑派、峨眉剑派、青城剑派等等,我们班乃华山剑派,因为祖上有位叫令狐冲的,那是我最崇拜的偶像,我自认和他一样淘气、侠义。只是因先天不足(父母创造我时压根不曾输人“练武”这种基因),后天痴愚(我一直自认为可以像令狐冲那样会碰上某一位高人将武功在一个时辰全授给我),于是便荒废了练习。而江湖险恶,又不像令狐冲那样有那么多情深义重的女子保护,否则我亦可以一展“笑傲江湖”的风采。
英雄自古多磨难,我决定不做令狐冲了,直接原因是我是女生,根本原因是我不想经历太多磨难。于是韦小宝便成了我的新任偶像。武林大会在即,为了不至于死得太难看,我费尽心机,三十六计都翻烂了,终于骗来掌门大师兄当我师傅,讴来别派高手教我武艺,名为学武,其实是……到了比赛那天,我“一不小心”扭伤了脚,眼泪乱飞,两位师傅便决定替我出场,结果赢得很漂亮。正当我自鸣得意、乐得忘乎所以时,日记出卖了我,两位师傅痛心疾首带着失望离开了我。早该料到韦小宝的幸运不是我可以有的,我成了“孤家寡人”,我呼喊着“向往流浪的潇洒,陶醉于与世无争的宁静”,心中却无限悲凉,那只是我自欺欺人的口号罢了,浑浑噩噩度日,偶尔想起两位师傅,但都因悔恨而让我更“堕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