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城。允诺
你听,有一支歌吹。 在那些还显得十分年轻的时光里,同心是个烟视媚行的主儿,端的是沉着从容,却始终纨执于自己疯狂的幻想,在川流的人群后孤藐霓虹。
同心喜欢小说,用相同的笔名在热火或困厄的杂志社投稿,大多石沉大海,断断续续的收到一些样书和稿费便主动犒劳一下自己,一件披肩,或者,一盒泡芙。
月夜里,她喜欢寻个色彩浓烈的电玩城投一次币在舞机上过关斩将,累了就停,歇在深紫色的墙边观察更年轻的眼睛,看她们输时抱怨连天,偶尔赢回投入的十之二三就愈加沉浸在操纵者的快感里不愿自拔。同心又笑了,她总爱旁若无人的轻笑,眉目安然。
高中毕业时,同心说:“我要去上海,必须去。”不单单因为那里深深远远,也是为了一街香樟的夏天和共用厨房的逼仄弄堂。这么无厘头的理由,她从未明说过,不是畏惧什么不理解,就是以为不必。一些事情,她冥冥觉得是值得,便果断决绝的不放过自己。
第一次来到这个城市,路过明珠塔时乌压压的人群都在那里长按三秒确定键合影留念,熙攘推肩好不热闹。同心看见,他们身后的一江水正摩拳擦掌,似在怪罪兦聊的人类扰乱了塔前的丰神绰约。
零售清洁工服务员,各种不上眼的工作她都加尝试,未满两个月便辗转下一个店面前的招聘广告,恍惚一年,同心在自己的小租屋里听着房东老太太在阳台一边浇着蓊郁的花草一边打趣笼子里欢愉的画眉鸟,忽然发现,自己迷路了。
随之,为自己判下择断。现状是过活,从肆犹且乐意。雾霭沉沉,碍不了楚天昊阔。
每日清晨牵着雇主价值不菲的狗狗跑步,其后在宠物美容院里等侯之余阅读各类印刷物上的铅字,交接,漫步回家,路上找间味美量足的小店填饱肚子,午觉,去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