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内容:
五、现代文(文学类)阅读(21分)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15~18题。
炒米胡同里看夕阳 (迟子建)当我把一篇文章的最后一行字打完时,突然想哭了,因为掷笔抬头的那一瞬,方觉得满室蓬荜生辉。透过明亮的玻璃窗,见无限的黄昏把远处的瓦灰色楼房和近处几排高大的杨树,装点得那么辉煌和潇洒,往日在青白的日头下所见的那黯淡,那单调,竟残雪般地散尽了。
坐在桌前,就这么把全身心浸在酽酽的黄昏里,转目镜中,见满头披垂的乌发,竟也染上了黄昏的一片幽情,无数根发丝犹如满月朗照下的一片草地,柔和得不能再柔和,安详得不能再安详。
我把手指轻轻地插进发缝,慢慢地用指甲拾取着藏在发间的黄昏,我放佛听到了鸟儿在夜半林梢的一声悄吟,放佛看到了秋虫在残红里德一阵惊心的情思,也就在此时,我忽然发现了自己的发间有一根银丝,很耀眼,很刺目的白,像一线雪从山崖飞旋而下,动人心魄地飘垂着。
哦,白发!我不由在心底深深地叹息了一声。我有了第二根白发了,在我23岁的这个春天的傍晚。
第一次见着白发是在初中,14岁,那是为了一桩游戏。我的同学要在我的头上拔下一根发丝。把发根粘在她手心,看它是否也像青藤一样垂吊着而不致坠落,以此来证明我对她是否真心。她拔下我的头发,却恰恰拣出了一根白的,惊叫着笑了一声,我也惊叫着笑了一声。而后就像扔冰棍纸一样扔掉了。我们再也没有说起这根白发,青春好长好长呢。
这次见着白发,是在9年之后的黄昏的天光中,我的 心底里叹息复叹息,不知青春是否已驶到尽头,泪水忍不住地往外涌了。
我把白发拈在手中,想到户外去呼吸一下新鲜空气,消磨一下寂寞得让人忧愁的时光。
走出灰色的楼房,路过一片方形的石板地,便到了炒米胡同了。
不知炒米胡同是否真因为炒米而得名的,这条胡同很长,胡同两侧是土灰色或深褐色的四合院。没有炒米的香味,倒有洋槐的气息,清芳般的沁人心脾。
我把步子放得轻轻的、悄悄的、慢慢的。夕阳在要沉沦的一刻,爆发着如火的金光,整个胡同都盛满了黄昏,恍若一个金碧辉煌的大宫殿的长廊。一群鸽子不知听到了什么哨声,忽地从一处暗淡中飞起,或灰或白,一律都徐徐地向着天空飞去。
我手上的那根白发,竟被辉映得这么光华灿烂。
我的步子放得更缓更慢更轻了。因为我看到了在炒米胡同两侧的每一家的院门口,几乎都坐着一位老人。他们一样的表情,一样的姿势,在悄然领略、享受着迷人的夕阳。
他们的头发全都白了,他们双手交臂,双腿并拢,眼睑低垂,几乎是熟睡时的表情。她们满面的皱纹里横溢的金光,使他们的脸显得更为祥和。他们的面上,惟有嘴角在微微抽动,好像在细细品味着什么,大概在咀嚼黄昏吧。
他们那表情,真是人世间少有的平和,实在是柔和得不能再柔和,安详得不能再安详了。
我的泪水在他们的面前竟然悄然收敛了。手中拈着的白发,也不知不觉地飘到地上,就像一片零落了的秋叶,随风而逝了。那片飞雪终于融化在这宁静的黄昏里。
炒米胡同很长很长,黄昏在这里却很短很短。夕阳从地平线上消失后,那浓浓的光就变成了淡淡的光,最后淡得融进天色,瓦灰色的楼房依旧瓦灰,洋槐的叶子恢复了浅绿。
胡同两侧的老人,交臂的双手开始扭动,抽搐的嘴角也恢复了平静,他们吃过了夕阳这个大大的金丝饽饽里的几丝香甜,那满头的白发似乎都变成年青人琴上的几根柔和的弦了。
我第一次意识到,炒米胡同有太强太旺的生命在天地间存息。
而我那根雪样的白丝,跟老人们满面的黄昏比起来,不知要淡多少倍呢。
15.按要求答题。(7分)
(1)下面两个句子中的加点的动词分别突出了作者怎样的心理?(4分)
①而后就像冰棍纸一样扔掉了。
②我把白发拈在手中。
答 (2)理解“那片飞雪终于融化在这宁静的黄昏里”一句中“飞雪”的含义。(3分)
答:
16.文章结尾处作者说“我第一次意识到,炒米胡同有太强太旺的生命在天地间存息”,胡同里的老人们生命的“强与旺”表现在哪些方面?请结合文章内容简要作答。(4分)
答:
17.文章的第三段是怎样抒情的?请作简要赏析。(4分)
答:
18.文中“夕阳”这个意象在文中有哪些作用?(6分)
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