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现代文阅读:论述类文本(18分)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16—18题。
《易经》对中国艺术的影响丁梅芊《易经》是中国古典美学范畴的源头。
作为“群经之首”和“大道之源”的《易经》在对生命本源深刻思考和形象概括之上体现出宇宙万物的自然生长之美。《易经》的美建立在这样一个根本的前提上,天与人是相通的、一致的,自然本身的运动变化所表现出来的规律也是人类所应当遵循的规律。《易经》的“天人合一”思想虽然不是专门为了说明美和艺术,但却是同美的本质和艺术创作直接相关的实质所在。就艺术范畴论,“天人合一”的文化潜意识使古代艺术家相信,人类所要表达的情感,于宇宙万物中能找到相应的事物、恰当的形式予以寄托,万物是心的外化,所造之境必合乎自然,所写之境亦必邻于理想。所以,中国古典美学的先哲认为艺术应当“法天贵真”,艺术创作应当“肇自然之性,成造化之功”。比如中国上古神话中的盘古死后,头为四岳,目为日月,脂膏为江海,毛发为草木,即暗含着人终归要物我合一,归入自然之万物,鲜明地体现了中国先民“天人合一”、以己度物的思维方式。
《易经》对阳刚之美和阳刚之象有深刻的阐释:乾为天,为阳,为刚。乾为天,乃纯阳至刚者。《乾?文言传》中说,大哉乾乎,刚健中正,纯粹精也。《易经》中虽没有明确指出“阴柔之美”,却也间接地描绘了阴柔之美的各种现象,如“天地变化,草木蕃”、“山下有风”、“地中生木”、“鸣鹤在阴”之类,都颇能给人以阴柔之美的感受。由于阴、阳二者在不断变易、互相融合与转化过程中可以达到“和谐”的理想状态,所以,“阳刚”与“阴柔”结合的“和谐之美”,也是中国古典艺术的理想境界。“和谐”作为美学思想,最早表现为音乐艺术理论中“和”的观念,《乐记》在音乐艺术风格上即体现出了对“阳刚”和“阴柔”艺术风格的兼收与并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