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朱自清《背影》的写作艺术

时间:2021-08-31

  《背影》写于一九二五年,后来收在了开明书店出版的散文集《背影》中。它是朱自清先生早期一篇极为有名的文章,也是现代文学史上散文的杰作。在一千五百字的篇幅中,作者只描写了一个片断,却能感人至深,脍炙人口,这使我们不能不佩服朱先生的写作技巧了。那么,《背影》在写法上有什么特色呢?

  第一,善于抒情,把父子间的至情表现得细腻、真挚、深刻。

  文章写于一九二五年,记写的事情却发生在八年前。那是一九一七年冬天,祖母去世了,父亲的差事(徐州烟酒公卖局长)也交卸了,“正是祸不单行的日子”。办完丧事,父子同到南京,《背影》中所描写的,是当时父亲送儿子北上读书在火车上告别的情景。在那特定的场合下,在那悲凉的气氛中,作为父亲对儿子的关怀、体贴、爱护,使儿子极为感动,这印象铭刻心中,经久不忘。八年之后,作者已在清华任教,但想起那背影,父亲的形象便出现“在晶莹的泪光中”,足见当时感受之深了。

  父子这人间的至情,作者抒写得淋漓尽致。在文章中,从不放心茶房而终于自己去送;从代儿子拣定座位和千万叮嘱;从亲自爬过铁路去买桔子;都体现了父亲的爱。各种事情,都是极平常的,极琐细的,似乎都不值得来写;但是,从表现父亲的感情说,却是极重要的。从那细事中流露出来的感情,是那样深挚,那样珍贵。它使儿子经久不忘,为之动情;读者读后,也不能不被它深深感动。因为字里行间表现出的父子真情,确实太动人了。

  作者写的是一篇抒情散文,通过质朴的叙事来抒发感情。作者笔下的事物,不同于一般的客观事物的叙述,这里把叙述当成了抒情的工具,因此,各种事物都被感情的色彩所笼罩,都流露出了父子间的至情。这是文章的成功处,也是它能动人的地方。文章是八年后的回忆,但作者按当时的情形叙述,那年作者二十岁,是考入北京大学后的第二年,但父亲仍然把他当成小孩子,认为他不懂事,处处是不放心。儿子却极不满意,处处认为父亲的行为“不大漂亮”,当时儿子不能理解父亲对他的爱护,体会不出那一片深情。作者八年后如实记叙,并加以点拨:“我现在想想,那时真是太聪明了!”“我那时真聪明过分”。于追叙之中,带有责备自己的意思,现在明白了当时不能体贴父亲是过失,因而表现出一种负疚的心情。这些笔墨,都增强了文章的抒情性和感染力。

  作者所以能够把感情表现得这么深切动人,是与他的深刻感受分不开的。试想,如果作者没有这样的生活经历,没有这种感受和体会,《背影》这样的文章他是决然写不出来的。可见,作者的成功还在一个“真”字上,真实生活和真情实感,是朱先生散文成功的关键;舍此而求之于方法技巧,是不能奏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