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荷塘月色》结尾时,朱自清在兴趣盎然地回忆了江南采莲的旧俗后,深情地写道:“这令我到底惦着江南了。”这“惦着江南了”怎么理解,《中学语文教参》上认为是作者对“江南采莲情景的惦念”,教师在教学中也依此向学生解释。我以为,这种解释是不符合朱自清当时的实际情况的。
朱自清在写了《荷塘月色》两个月后,即1927年9月27日作的《一封信》里说:
在北京住了两年多了,一切平平常常地过去。要说是福气,这也是福气了。因为平平常常,正象“湖涂”一样“难得”,特别是在“这年头”。但不知怎的,总不时想着在那儿过了五六年转徙生活的南方,转徙无常,诚然算不得好日子;但要说到人生味,怕倒比平平常常的时候容易深切的感着。
这段话说的很明白,朱自清所惦念的南方,是指他自己在南方五六年的转徙教书生涯。其原因是在这五六年的转徙生活中,他体验到一种值得怀恋的“人生味”。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一封信》所指的“五六年”,具体指1920年暑后到1925年8月,即朱自清23岁到28岁之间。所说的“转徙”,是指他这几年见教书地方的频繁变化。朱自清是如何“转徙”的?
1920年5月,朱自清提前毕业于北京大学哲学系。暑后,携夫人武钟谦到杭州第一师范教书。1921年暑假期间,他就聘于扬州江苏省第八中学教务主任,不久便辞职,复就聘于吴淞中国公学国文教员。10月,他又折回杭州教书。1922年寒假过后,他应江苏省第六师范聘请到台州教书。1923年寒假后,他又应聘于浙江省立第十中学(兼师范部)国文教员,到了温州。1924年8月,朱自清决定离开温州十中,就聘于宁波浙江省立第四中学国文教员,9月9日,他来到了宁波四中师范部。但同月23日,却应夏丏尊之约到白马湖春晖中学教书。最终的选择是:在宁波四中和春晖中学两处教课。从此,他奔波于宁波、白马湖之间。到1925年8月,经俞平伯推荐,到清华大学任教,算是告别了南方生活。五年之间,转来转去,先后在八个地方教书,这正说明他所说的“转徙”是确实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