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汪伦》是唐代伟大诗人李白于泾县游历时写给当地好友汪伦的一首赠别诗。全诗语言清新自然,想象丰富奇特,虽仅四句二十八字,却脍炙人口,是李白诗中流传最广的佳作之一。
“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李白的这首《赠汪伦》诗,因为编进了小学语文课本,在中国大地上,几乎无人不知,但是,要问一下,诗中的这位主人公,他的来龙去脉,他的履历行状,恐怕就鲜有人说得上来了,因为,汪伦是一个普通人。
关于汪伦其人,据《李白集校注》,另有《过汪氏别业二首》,据称也作《题泾川汪伦别业二章》,似可参证。然而,即使这首诗,也没有什么汪伦的细节介绍,只知这位汪伦可能很富有,也很好客,因此有条件邀请李白到他家小住,而且他还拥有别墅,在泾川的山清水秀处,正合诗人的雅兴。两人虽然初次见面,“畴昔未识君,知君好贤才”,因此,诗人与汪伦相当投契,一见如故。而且,主人家的高规格接待,也让诗人感动。“我来感意气,捶列珍羞”,看来,唐朝的“徽菜”,就相当考究了。
从诗句“相过醉金”,“吴送琼杯”看,李白在汪氏别业小憩,吃得固然开心,喝得好像更加开心。诗题下有校者注:“白游泾县桃花潭,村人汪伦常酝美酒以待白,伦之裔孙至今宝其诗。”
汪伦善酝,他的家酿美酒,自然是上乘的佳醪,着实令好酒的诗人,迷恋陶醉。从两首诗中,“酒酣欲起舞,四座歌相催”,“酒酣益爽气,为乐不知秋”,两次同用“酒酣”一词,我估计是诗人手不释杯的结果,老先生喝高了,来不及推敲,才犯了诗家的重复之忌。由此也证明“李白斗酒诗百篇”的那种米酒,在长安酒肆里出售的,由漂亮的胡姬斟进他杯子里的,大概酒精度较低。如果是二锅头那样的烈性酒,一斗下肚,就该学阮步兵,作三月醉了。
但这首李白的诗,却使附丽于诗中的汪伦,与诗一齐不朽。正如王勃那篇《滕王阁序》一样,一句“都督阎公之雅望”,那位洪州牧阎伯屿,也跟“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同在《古文观止》的这篇文章中,被人吟诵朗读,历朝历代,在南昌任地方官者,可有一位被人记住,被人提起?
一首好诗,一篇美文,能起到这样的效用,是出乎作者预料的。本是名不见经传的,本是极一般人的汪伦,却在李白的诗中,留下来深情的名声。
清人袁枚的《随园诗话》,对汪伦之约,有一段记载:“唐时汪伦者,泾川豪士也,闻李白将至,修书迎之,诡云:‘先生好游乎?此地有十里桃花。先生好饮乎?此地有万家酒店。’李欣然至。乃告云:‘桃花者,潭水名也,并无桃花。万家者,店主人姓万也,并无万家酒店。’李大笑,款留数日。”
我特别欣赏“李大笑”这三个字。
因为今之李白,很难做到大师那样的豁达坦荡。当代作家笔下的贵族化,和当代作家精神的贵族化,碰上袁枚所说的汪伦式的这种老百姓玩笑,究竟有多大的承受力,会不会勃然大怒,会不会扭头就走,真是说不好的。也许因为追求这种贵族化的结果,势必要疏离于那些平常的,平凡的,普普通通的大多数人。同样,这些平常的,平凡的,普普通通的大多数人,不再是文学的忠实读者,也是很正常的现象。
因此,在车载斗量的当代作品中,要想读到李白这样情真意挚的,表现普通人的诗篇,恐怕是很不容易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