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汪伦》是唐代伟大诗人李白于泾县(今安徽皖南地区)游历时写给当地好友汪伦的一首赠别诗。汪伦是唐朝泾州(今安徽省泾县)人,他生性豪爽,喜欢结交名士,经常仗义疏财,慷慨解囊,一掷千金而不惜。当时,李白在诗坛上名声远扬,汪伦非常钦慕,希望有机会一睹诗仙的风采。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提供了古诗赠汪伦的解释,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
赠汪伦
作者:李白
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
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
注释
①踏歌是指民间的一种唱歌形式,一边唱歌,一边用脚踏地打拍子,可以边走边唱。
②桃花潭是指在今安徽泾县西南一百里。《一统志》谓其深不可测。
③深千尺是指诗人用潭水深千尺比喻汪伦与他的友情,运用了夸张的手法(潭深千尺不是实有其事)写深情厚谊,十分动人。
④不及是指不如。
⑤汪伦是指李白的朋友。李白游泾(jīng)县(在今安徽省)桃花潭时,附近贾村的汪伦经常用自己酿的美酒款待李白,两人便由此结下深厚的友谊。宋蜀本《李白集》此诗题下有注曰:“白游泾县桃花潭,村人汪伦常酝美酒以待白,伦之裔孙至今宝其诗”。据此,后人多以为汪伦是一“村人”。今人汪光泽、李子龙先后发现泾县《汪氏宗谱》、《汪渐公谱》、《汪氏续修支谱》,确知“汪伦又名凤林,仁素公之次子也,为唐时知名士,与李青莲、王辋川诸公相友善,数以诗文往来赠答。青莲居士尤为莫逆交。开元天宝间,公为泾县令,青莲往候之,款洽不忍别。公解组后,居泾邑之桃花潭”(详见《李白学刊》第二辑李子龙《关于汪伦其人》)。按此诗或为汪伦已闲居桃花潭时,李白来访所作。李白于公元754年(天宝十三载)自广陵、金陵至宣城,则此诗当不早于此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