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巩为政廉洁奉公,勤于政事,关心民生疾苦,与曾肇、曾布、曾纡、曾纮、曾协、曾敦并称“南丰七曾”。曾巩文学成就突出,其文“古雅、平正、冲和”,位列唐宋八大家,世称“南丰先生”。
曾巩诗句探析
【摘要】曾巩(1019―1083),唐宋八大家之一,散文家兼诗人,江西南丰人。曾巩的诗思想性是很强的,他的诗既反映了时代的特点,又倾注了诗人的感情,不愧为现实主义的杰作。
【关键词】曾巩;诗歌
雨过横塘水满堤/乱山高下路东西/一番桃李花开尽/惟有青青草色齐//水满横塘雨过时/一番红景杂花飞/送春无限情惆怅/身在天涯未得归
这是曾巩的《城南二首》。时间已经过去了九百多年,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应当说曾巩的诗思想性是很强的,他的诗既反映了时代特点,又倾注了诗人的感情,不愧为现实主义的杰作。这主要表现在:
第一,他的诗有不少感怀思进的篇幅。如《隆中》一诗就是一首代表作。它借着追思诸葛亮的际遇和功绩,抒写了诗人的理想和抱负。
志士固有待/显默非苟然/孔明方微时/息驾隆中田/出身感三顾/鱼水相后先/开迹在庸蜀/欲正九鼎迁/垂成中兴业/复汉临秦川/平生许与际/独比管乐贤/人才品目异/自得岂虚传
乍看起来,这首诗直书其事,颇显平常。但仔细琢磨,却觉寓意深远,很不一般。他把孔明比之管仲、乐毅,盛赞其行开蜀之功,成鼎足之业和刘备、刘禅对他的信任。其中也寄托了诗人愿得其位,以施展其管乐之才,挽北宋狂澜于即倒的理想和抱负。这不是臆断,这是有事实作根据的。我以为曾巩在襄、亳、福、明等州做地方官时,推行改革措施,政治清明,声明远著,就是最好的佐证。元丰三年他在上神宗皇帝《申明保甲巡警盗贼札子》中说:“臣昨守亳州。亳为多盗重德之地。臣推行保甲之非。以禁盗贼,幸不至缪戾诚不自揆。欲于保甲巡检之法。所以防虑盗贼者。有所推广。”他不仅极力推行王安石的保甲法,而且上书神宗推而广之。这就最好地证明了他匡时辅国,力挽狂澜,不仅是有理想,而且也是有行动的。这还从侧面证实了曾巩反对王安石推行新法是不符合事实的,最少是不完全符合事实的。虽然曾巩对王安石新法的某些内容,持有不同意见,进行过规劝。如元丰三年宋神宗问曾巩:“王安石何如人也?”曾答:“安石文学行义不减杨雄。唯吝故不及。”神宗说:“安石轻富贵,非成也。”曾又说:“安石勇于有为,吝于改过。”这里,曾巩肯定了王安石的文学行义和勇于有为,也指出了王安石吝于改过的缺点。所谓勇于有为,不就是指王安石变法吗?因此,我们说曾巩是一个以管乐自喻,胸有大志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