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中考考点

时间:2021-08-31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jiān),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jiān),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wéi)苟(gǒu)得也;死亦我所恶(wù),所恶(wù)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bì)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wù)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bì)患者何不为(wéi)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bì)患而有不为(wéi)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wù)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dān)食(shí),一豆羹(gēng),得之则生,弗(fú)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cù)尔而与之,乞人不屑(xiè)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wèi)宫室之美,妻妾(qiè)之奉,所识穷乏者得(dé)我欤(yú)?乡(xiàng)为(wèi)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宫室之美为(wéi)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qiè)之奉为(wéi)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所识穷乏(fá)者得(dé)我而为(wéi)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wèi)失其本心。

  出处

  选自《孟子·告子上》(《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版),题目是编者加的。中心论点“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或者是“舍生取义。”解题:孟子主张人性是善的,他认为人生而具有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只要不使这些善心丧失,就在道德方面具备“仁义理智”

  注释:

  1、熊掌:熊的脚掌,古人认为是珍贵的食品。

  2、得兼:同时获得。得:获得。

  3、舍鱼而取熊掌者也:舍弃鱼肉而选择熊掌。取:选取。

  舍生而取义者也:舍弃生命而选择正义。取:求取义:正义,道义。

  4、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想要的有比生命更重更要的。甚:超过;于:比。

  5、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或者是只为求利益,不择手段。

  6、所恶:讨厌的(事物)。恶,憎恨,讨厌。

  7、患:祸患,灾难。

  8、辟:通“避”,躲避。下文同义。

  9、如使:假如,假使,下文“使”同义。

  10、凡可以得生者:一切可以得到生存的办法。者:……的办法。

  11、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

  12、不为:不愿意这样做。

  13、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通过某种方法就可以得到生存,但是有人却不用它。由是,按照这种方法。是,指示代词,指某种办法。

  14、非独:不单,不仅。独:只,仅仅。

  15、是:这、这样。

  16、勿丧:不丢掉。丧:丧失,丢失。

  17、箪:古代盛食物用的圆竹器。可译为“竹篮”。

  18、豆:古代盛饭用的器具。一种食器,高足,上呈圆盘形。有木制,陶制等,用来盛肉或其它食品。

  19、呼尔而与之:意思是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人吃。尔:语气助词。《礼记·檀弓》记载,有一年齐国大饥荒,黔敖在路上施舍粥。有一个饥饿的人用衣袖遮面而来,黔敖吆喝着让他吃粥。他说,我就是不肯吃嗟来之食才落到这般地步的。这人始终拒绝侮辱性的施舍,后来饿死了。呼:吆喝、轻蔑地,对人不尊重。而,连词表修饰。

  20、蹴(cù):用脚踢;与:给。

  21、不屑:认为不值得,这里是不愿意接受的意思。

  22、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如果不辨别它是否合乎礼与义就接受丰厚的俸禄。则,连词,这里表假设。“辩”通“辨”,辨别。

  23、万钟,这里指优厚的俸禄。钟,古代的一种量器,六斛四斗为一钟。

  24、何加:有什么益处。加:增加。

  25、为:为了。下文“乡为”“今为”的“为”都念“wèi”。

  26、奉:侍奉。

  27、所识穷乏者得我欤:所认识的穷困贫苦的人感激我吗?得我:得于我,感激我的恩惠。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与,通‘欤’,语气助词,相当于吗。

  28、乡为身死而不受:从前(为了“礼义”),宁愿死也不接受(施舍)。乡通“向”(旧写作“向”),原先,从前,先前。

  29、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今,现在。为,为了。为(第二个),接受。

  30、已:停止,放弃。

  31、本心:天性,天良。本来的思想,即指“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