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诗意与赏析

时间:2021-08-31

  引导语:《鱼我所欲也》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论为依据,对人的生死观进行深入讨论的一篇代表作,强调“正义”比“生命”更重要,主张舍生取义。欢迎大家阅读由应届毕业生文学网编辑为大家带来的《鱼我所欲也》诗意与赏析,希望大家喜欢! 还要了解更多的资讯,请关注(http://www.010zaixian.com/wenxue)。

《鱼我所欲也》诗意与赏析

  鱼我所欲也(1)

  鱼,我所欲也(2),熊掌(3),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4),舍鱼而取熊掌者也(5)。生,亦我所欲也(6),义(7),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8)。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9),故不为苟得也(10);死亦我所恶(11),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12)。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13),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14)?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15),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16)?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17),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18),所恶有甚于死者(19)。非独贤者有是心也(20),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21)。

  一箪食(22),一豆羹(23),得之则生,弗(24)得则死。呼尔而与之(25),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26),乞人不屑也(27)。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28),万钟于我何加焉(29)!为宫室之美(30),妻妾之奉(31),所识穷乏者得我欤(32)?乡为身死而不受(33),今为宫室之美为(34)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35)?此之谓失其本心(36)。

  [作者简介]

  孟子(约前372~前289),战国时期伟大的思想家,儒家的主要代表之一。名轲,邹(今山东邹县)人。约生于周烈王四年,约卒于周赧王二十六年。相传孟子是鲁国贵族孟孙氏的后裔,幼年丧父,家庭贫困,曾受业于子思的学生。学成以后,以士的身份游说诸侯,企图推行自己的政治主张,到过梁(魏)国、齐国、宋国、滕国、鲁国。当时几个大国都致力于富国强兵,争取通过暴力的手段实现统一。孟子的仁政学说被认为是“迂远而阔于事情”,没有得到实行的机会。最后退居讲学,和他的学生一起,“序《诗》、《书》,述仲尼之意,作《孟子》七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