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鱼我所欲也》重点内容
1、本文出自《孟子•告子上》,作者孟子,战国时期鲁国人,思想家、教育家,是儒家思想的代表人物。还学过他的文章有《得到多助,失道寡助》《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附“四书”:《孟子》《论语》《大学》《中庸》)
2、归纳段意:
第一段:论述舍生取义是人的本性。
第二段:论述见利忘义是丧失本性的行为。 (第一层(1-2句)从正面举例,说明义的存在。第二层从反面举例,接受万钟这是丧失人的本性。)
3、理解及背诵:
(1)本文的中心论点是什么? 用原文回答: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2)文中能概括全篇大意的句子是:生,亦无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开头以
(3)《鱼我所欲也》中出现的成语有:舍生取义、嗟来之食;由此我们可联想到与本文观点相关的孟子曾说过的三句话: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4)《鱼我所欲也》中体现“性本善”思想的句子是: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5)孟子认为能做到舍生取义的人是;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6)孟子认为失其本心的行为是: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为宫室之美而受之;为妻妾之奉受之;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