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稹在历史上的知名度并不低,他和白居易并称为“元白”,诗歌创作上也有不凡的成就,但是元稹的情感生活却为后人所不齿。
为了功名,抛弃“崔莺莺”
元稹(779~831年),字微之,别字威明,在家排行第九,世称元九。祖籍洛阳,六世祖迁居长安。元氏是北方鲜卑族拓跋部后裔,隋朝以前显贵辈出,唐代以后家族日渐衰落,到了他的祖父元悱,仅当了个县丞。元稹的父亲元宽尚武多才,却长期沉沦不遇,在元稹八岁时,父亲过世。他随母亲郑氏居凤翔亲戚家,在那里度过了童年。
他的母亲郑氏是个了不起的女人,那时家中“衣不布体,食不充肠”,元稹根本无钱上学,郑氏就亲自教元稹读书识字,担当起教育儿子的重任。
元稹自小勤奋好学,不仅直接受教于母亲,还常常从邻人家里借书。九岁时,元稹作诗成熟,惊叹于长辈。
唐德宗贞元八年(792年)冬天,十三岁的元稹回到长安。第二年应试明经科及第。唐代科举名目甚多,而报考最多的科目则为进士和明经两科。不过两科相比也有难易之分,进士科难,“大抵千人得第者百一二”,而明经科相对而言比较容易。元稹为尽快摆脱贫困,获取功名,选择投考的为相对容易的明经科,一考成功。及第之初的元稹却一直无官,闲居于长安。但他没有终止勤奋学习,京城的文化环境和他的广泛兴趣,陶冶了他的文化修养。
贞元十五年(799年), 元稹到蒲州(今山西永济市)任小职,与其母系远亲崔姓之少女名“双文”者(即后来传奇小说《莺莺传》中的崔莺莺)恋爱。崔莺莺才貌双全,而且家中富有,但毕竟没有权势,这与元稹理想中的婚姻存在很大距离。根据唐代的举士制度,士之及第者还需要经过吏部考试才能正式任命官职,所以元稹于贞元十六年(800年)再赴长安应试。元稹自从赴京应试以后,以其文才卓着,被新任京兆尹韦夏卿所赏识,且与韦门子弟交游,从而得知韦夏卿之女韦丛尚未许配与人,于是意识到这是一个走门路、攀高枝的绝好机会。贞元十九年(803年),元稹与白居易同登书判拨萃科,进入秘书省任校书郎。求官心切的元稹考虑到崔莺莺虽然才貌双全,但对他的仕途进取没有多大帮助,所以权衡得失,最后还是弃莺莺而娶了韦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