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诗人徐志摩的感情世界里,一生中与他有感情纠葛的三个女人是张幼仪、陆小曼和林徽因。
(一)张幼仪
张幼仪是诗人徐志摩的第一个原配夫人。徐志摩和张幼仪的离婚,是中国近世第一桩文明离婚案,当时可谓朝野震惊,舆论大哗。当时她和徐志摩搬到一个叫做沙士顿的小镇,那地方离康桥大学大概有六里远,徐志摩就要在这所大学的皇家学院当文科特别选科生。他们租了间有两个卧室和一个客厅的小屋,从客厅的大玻璃窗可以俯视一条都是灰沙的小路。徐志摩请了个女老师来家里教她英文,后来英文课半途而废,因为那个女老师埋怨她要走的路太远,当时张的字母已经学了一半,会读“早安”和一点点会话。那时候,她有太多事要忙的,如要买东西、打扫内外,还要料理三餐。
徐总是回家吃午饭和晚饭,也许是因为他们太穷了吧,如果饭菜好吃,徐一句话都不讲;要是饭菜不好,徐也不发表意见。今天我们年轻人知道怎么样讨论事情,像你大概就会尝试和你先生商量大小事情,可是当年张没办法把任何想法告诉徐志摩,她找不到任何语言或词藻说出,她知道自己虽是旧式女子,但是若有可能,她愿意改变。徐总是骑着自行车往返于沙士顿火车站和康桥之间,有时候乘着公共汽车去校园。就算不去康桥,他每天早上也会冲出去理发,张完全不能理解他这个习惯,她觉得他大可以简简单单在家修剪头发,把那笔钱省下来,因为他们好像老在等着家里寄支票来。可是,徐志摩还是我行我素,做了好多令张无法理解的事情。
张白天很少看到徐志摩,他总是在学校。徐志摩一向是这么快活又随和,他是个文人兼梦想家,而张却完全相反。有天早上,徐志摩对她宣布:“今天晚上家里要来个客人,她是从爱丁堡大学来的一个朋友,我要带她到康桥逛逛,然后带她回来和我一道吃晚饭。”后来住沙士顿的时候,看到徐每天一吃完早饭就赶着出门理发,张就猜到他这么早离家,一定与那女朋友有关系。几年以后,张才从郭君那儿得知徐志摩之所以每天早上赶忙出去,的确是因为要和住在伦敦的女朋友联络。那时伦敦和沙士顿之间的邮件送得很快,徐志摩和他女朋友至少每天都可以鱼雁往返。他们信里写得是英文,目的就在预防张碰巧发现那些信件。当时张并不知道有这回事,只晓得徐志摩要带个年轻女子回家吃晚饭。她只猜他有朋友事实上也是如此,而且想知道徐会不会对张吐露这事实。那一整天张都面临着徐志摩女朋友的威胁,张料想她会讲流利英文,也可能和徐志摩一样雅好文学。有一会儿,张想到徐志摩女朋友说不定是个洋女人。徐认识不少洋妞,说不定迷上了她们豪放的举止,大笑时把头往后一甩的姿态,还有穿着露出脚踝的裙子的模样。可是张很快又打消这念头:不,那不可能,没有外国女人会同意以二太太的身份嫁进一个家庭的。张从早到晚不得不一再向自己保证,她在徐家的地位是不会改变的:替他生了儿子,又服侍过他父母,永远都是原配夫人。于是张发誓,要以庄重高贵的姿态超脱徐志摩强迫她接受的这项侮辱,对那女人的态度要坚定随和,不要表现出嫉妒或生气。说也奇怪,张竟然想不起那女人的名字,干脆叫她明小姐。张惟一真正记得的一件事,是她的外表。她非常努力想表现得洋里洋气,头发剪得短短的,擦着暗红色的口红,穿着一套毛料海军裙装。徐的女朋友来时,张顺着她那穿着长袜的两条腿往下看,在瞧见她双脚的时候,惊讶得透不过气来,那是双挤在两只中国绣花鞋里的小脚。原来这新式女子裹了脚!张差点放声大笑。他们四人(连郭君在内)坐在一起吃晚饭的时候,明小姐说她也是在上海市郊长大的,她父亲在外交部任职。张只有一个想法:如果明小姐家里这么新潮,肯让她单身到海外求学,为什么还把她的脚缠了。
徐志摩把张给弄糊涂了,这难道就是他从两年以前到伦敦以后一直约会的女人吗?为什么是她?他老是喊张乡下土包子,如今他带回来这么个女人,光看她那双脚,就显得比张落伍了。吃过晚饭以后,徐志摩把明小姐送到火车站,郭君回房休息。张那个晚上被搞得心烦意乱,笨手笨脚慢吞吞地洗着碗盘。徐志摩回到家的时候,张还在厨房洗碗。他一副坐立难安的样子,在张身边转来转去,张对他气愤、失望、厌恶之至,差点说不出话来。张洗好碗盘以后,徐志摩跟着她走到客厅,问她对明小姐有什么意见?虽然张已经发誓要采取庄重随和的态度,可是因为脑子里有太多念头在打转,就冲口说出心里出现的第一个想法,张说:“呃,她看起来很好,虽然小脚和西服不搭调。”徐志摩不再绕着客厅走来走去,他把脚跟一转,好像张的评语把他的烦躁和挫折一股脑儿宣泄出来似地突然尖叫说:“我就知道,所以我才想离婚。”这是徐志摩头一次对张提高嗓门,他们那间屋子骤然之间好像小得容不下他们了。于是张从后门逃了出去,感觉到夜晚冰凉的空气冲进了张的肺里。
这样大约过了一星期,有一天,徐志摩就像他当初突如其来地要求离婚那样忽然消失了。他第一天、第二天,甚至第三天没回家,张还以为他可能去伦敦看朋友了。这时候,怀孕的身体负荷让张害怕。她要怎么办?徐志摩哪里去了?张没法子睡在与他共枕过的那张大床上,也没办法在觉得自己不会尖叫失声的情况下,穿过一个个房间。就在这个时候,张考虑要了断自己和孩子的性命,她想,我干脆从世界上消失,结束这场悲剧算了,这样多简单!她可以一头撞死在阳台上,或是栽进池塘里淹死,也可以关上所有窗户,扭开瓦斯。徐志摩这样抛弃我,不正是安着要我去死的心吗?后来她记起《教经》上的第一个孝道基本守则:“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岂毁伤,孝之始也。”于是张打断了这种病态的想法,这样的教诲好像一辈子都挥之不去。
张知道徐志摩不会回来了,徐要离婚,见不答应,竟一走了之,将张一人撇在沙士顿。产期临近,无奈之际张给二哥写信求救,她先到了巴黎,后来在柏林生下孩子。徐明知这些,却不予理睬。只是在办理离婚手续时,才找到柏林。产后,张幼仪很快振作起来,入裴斯塔洛齐学院专攻幼儿教育。回国后办云裳公司,主政上海女子储蓄银行,均大获成功。更为难能可贵的是,张回国后仍服侍徐志摩的双亲(认作寄女),抚育她和徐志摩的儿子,《徐志摩全集》也是在她的策划下出版的。每当提到“爱不爱徐志摩?”这个问题,张幼仪总是说:“如果照顾徐志摩和他家人叫做爱的话,那我大概爱他吧。在他一生当中遇到的几个女人里面,说不定我是最爱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