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3年夏,一位目光炯炯的圆脸青年将他的处女作《雷雨》奉献给了《文学季刊》。两年后,郭沫若读了这部剧作深感震惊,盛赞这是部难得的力作,称作者曹禺在中国作家中应该是杰出的一个。伴随着这部力作的问世,曹禺还与清华园的一位少女演绎了一首绚丽的初恋曲。
郑秀,清华大学法律系学生,号颖如,出身名门,父亲郑晓云是国民政府元老之一,曾任国民政府最高检察院总检察长,家境优裕。郑秀就读于教会学校,较多地接触西方文化,性格倔强独立,谈吐不凡,再加上她气质高雅,容貌秀丽,是很多男士倾慕的对象。曹禺,原名万家宝,号小石,在清华西洋文学系学习,与后来蜚声文坛的钱钟书是同班同学。
曹禺和郑秀第一次见面是他在清华大礼堂表演《娜拉》的时候。演出结束,刚刚卸完装的同台演员成已指着旁边的一个男青年,向郑秀介绍:“这是万家宝同学,今天扮演娜拉的就是他。”
郑秀一听,大吃一惊。显然,面前站着的是一个矮个子男青年,圆圆的脸,戴一副近视眼镜,穿一件竹布长衫,貌不惊人。简直想象不到刚才台上活蹦乱跳的娜拉就是他。
曹禺也凝神注视着这位陌生的姑娘,趁成已介绍的时机,仔细打量了一下:高高的鼻梁,红润的脸颊;—双又大又亮的眼睛,发出诱人的光彩;身材苗条,面容清秀,一副大家闺秀的仪表。不知为什么,曹禺第一面便对她有一种亲近感。
1933年春天,一年一度的校庆戏剧排演活动又开始了。热爱话剧演出的几个同学一商量,决定排演英国杰出作家约翰·高尔斯华绥创作的三场话剧《最前的与最后的》(又名《罪》)。这个剧本揭露了资本主义金钱世界,在标榜文明与发达的旗号下隐藏着的罪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