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简介】鲁迅小说,收录在其小说集《呐喊》中。“社”原指土地神或土地庙。在绍兴,社是一种区域名称,社戏就是社中每年所演的“年规戏”。本文是鲁迅1922年创作的一篇短篇小说。作者以自己少年时代的生活经历为依据,用第一人称写了“我”20年来3次看戏的经历:两次是辛亥革命后在北京看戏,一次是少年时代在浙江绍兴小村看社戏。课文节选的是看社戏部分。作者以饱含深情的笔墨,刻画了一群农家少年朋友的形象,表现了劳动人民淳朴、善良、友爱、无私的好品德,表达了作者对少年时代生活的怀念,特别是对农家小朋友诚挚情谊的眷念。
社戏
1 我在倒数上去的二十年中,只看过两回中国戏,前十年是绝不看,因为没有看戏的意思和机会,那两回全在后十年,然而都没有看出什么来就走了。
2 第一回是民国元年我初到北京的时候,当时一个朋友对我说,北京戏最好,你不去见见世面么?我想,看戏是有味的,而况在北京呢。于是都兴致勃勃地跑到什么园,戏文已经开场了,在外面也早听到冬冬地响。我们挨进门,几个红的绿的在我的眼前一闪烁,便又看见戏台下满是许多头,再定神四面看,却见中间也还有几个空座,挤过去要坐时,又有人对我发议论,我因为耳朵已经喤喤的响着了,用了心,才听到他是说“有人,不行!”
3 我们退到后面,一个辫子很光的却来领我们到了侧面,指出一个地位来。这所谓地位者,原来是一条长凳,然而他那坐板比我的上腿要狭到四分之三,他的脚比我的下腿要长过三分之二。我先是没有爬上去的勇气,接着便联想到私刑拷打的刑具,不由的毛骨悚然地走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