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维唐诗《不遇咏》

时间:2021-08-31

  《不遇咏》是唐代诗人王维的作品。此诗以第一人称的口吻,描述了主人公的不幸遭遇,深刻地表达了作者怀才不遇的愤慨和内心的痛苦与矛盾。以下是小编分享的王维唐诗《不遇咏》,欢迎大家阅读!

  不遇咏⑴

  北阙献书寝不报⑵,南山种田时不登⑶。

  百人会中身不预⑷,五侯门前心不能⑸。

  身投河朔饮君酒⑹,家在茂陵平安否⑺?

  且共登山复临水,莫问春风动杨柳⑻。

  今人作人多自私,我心不说君应知⑼。

  济人然后拂衣去⑽,肯作徒尔一男儿⑾!

  【注释】

  ⑴不遇:不得志;不被赏识。《孟子·梁惠王下》:“吾之不遇鲁侯,天也;臧氏之子焉能使予不遇哉?”

  ⑵北阙:古代宫殿北面的门楼。是臣子等候朝见或上书奏事之处。《汉书·高帝纪下》:“萧何治未央宫,立东阙、北阙、前殿、武库、太仓。”献书:奉上书札;上书。多指向有地位者陈述意见。南朝梁刘协《文心雕龙·书记》:“及七国献书,诡丽辐辏;汉来笔札,辞气纷纭。”这里用来表示向皇帝上书。不报:不批复;不答复。《东观汉记·丁鸿传》:“鸿当袭封,上书让国于盛。书不报。”

  ⑶南山:指终南山,属秦岭山脉,在今陕西省西安市南。《诗经·小雅·节南山》:“节彼南山,维石岩岩。”不登:歉收。《礼记·曲礼下》:“岁凶,年谷不登。”《汉书·元帝纪》:“岁数不登,元元困乏,不胜饥寒。”登:丰收,收成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