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王安石传》

时间:2021-08-31

  王安石,字介甫,抚州临川人。安石少好读书,一过目终身不忘。其属文动笔如飞,初意不经意,既成,见者皆服其精妙。友生曾巩携以示欧阳修,修为之延誉。擢进士上第,签书淮南判官。再调知鄞县,起堤堰,决陂塘,为水陆之利;贷欲与民,出息以偿,俾新陈相易,邑人便之。通判舒州。文彦博为相,荐安石恬退,乞不次进用,以激奔竞之风。寻召试馆职,不就。修荐为谏官,以视母年高辞。修以其须禄养言于朝,用为群牧判官,请知常州。移提点江东刑狱,入为度支判官,时嘉佑三年也。

  安石议论高奇,能以辨博济其说;果于自用,慨然有矫世变俗之志。于是上万言书,以为:"今天下之财力日以困穷,风俗日以衰坏,患在不知法度,不法先王之政故也。法先王之政者,法其意而已。法其意,则吾所改易更革,不至乎倾骇天下这耳目,器天下之口,而固已合先王之政矣。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收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自古治世,未尝以财不足为公患也,患在治财无其道尔。在位之人才既不足,而闾苍草野之间亦少可用之才,社稷之仛,封疆之守,陛下其能久以天幸为常,而无一旦之忧乎,陛下其能久以天幸为常,而元一旦之忧乎?愿监苟且因循之弊,明诏大臣,为之以渐,期合于当世之变。臣之所称,流俗之所不讲,而议者以为迂阔而熟烂者也。"后安石当国,其所注措,大抵皆祖此书。

  俄直集贤院。先是,馆阁之命屡下,安石屡辞;士大夫谓其无意于世,恨不识其面。朝廷每欲畀以美官,惟患其不就也。明年,同修起居注,辞之累日。阁门吏赍敕就付之,拒不受;吏随而拜之,则避于厕;吏置敕于案而去,又追还之;上章至八九。乃受。遂知制诏,纠察在京刑狱,自是不复辞官矣。以母忧去,终英宗世,召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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