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答司马谏议书》鉴赏

时间:2021-08-31

  引导语:北宋文学王安石《答司马谏议书》节选自作者的《临川先生文集》。篇中对司马光加给作者的“侵官、生事、征利、拒谏、怨谤”五个罪名逐一作了反驳,并批评士大夫阶层的因循守旧,表明坚持变法的决心。言辞犀利,针锋相对,是古代的驳论名篇之一。下面是这首诗的原文鉴赏,欢迎大家阅读学习。

  【原文】

  某启:昨日蒙教,窃以为与君实游处相好之日久,而议事每不合,所操之术多异故也。虽欲强聒,终必不蒙见察,故略上报,不复一自辨。重念蒙君实视遇厚,于反复不宜卤莽,故今具道所以,冀君实或见恕也。

  盖儒者所争,尤在名实,名实已明,而天下之理得矣。今君实所以见教者,以为侵官、生事、征利、拒谏,以致天下怨谤也。某则以为受命于人主,议法度而修之于朝廷,以授之于有司,不为侵官;举先王之政,以兴利除弊,不为生事;为天下理财,不为征利;辟邪说,难壬人,不为拒谏。至于怨诽之多,则固前知其如此也。人习于苟且非一日,士大夫多以不恤国事、同俗自媚于众为善,上乃欲变此,而某不量敌之众寡,欲出力助上以抗之,则众何为而不汹汹然?盘庚之迁,胥怨者民也,非特朝廷士大夫而已。盘庚不为怨者故改其度,度义而后动,是而不见可悔故也。如君实责我以在位久,未能助上大有为,以膏泽斯民,则某知罪矣;如曰今日当一切不事事,守前所为而已,则非某之所敢知。

  无由会晤,不任区区向往之至。

  【注释】

  (1)司马谏议:司马光(1019—1086),字君实.陕州夏县(今属山西)人,当时任右谏议大夫(负责向皇帝提意见的官)。他是北宋著名史学家,编撰有《资治通鉴》。神宗用王安石行新法,他竭力反对。元丰八年(1085),哲宗即位,高太皇太后听政,召他主国政。次年为相.废除新法。为相八个月病死,追封温国公。

  (2)某:自称。启:写信说明事情。

  (3)蒙教:承蒙指教。这里指接到来信。

  (4)窃:私.私自。这里用作谦词。君实:司马光的字。古人写信称对方的字以示尊敬。游处:同游共处,即同事交往的意思。

  (5)操:持,使用。术:方法,主张。

  (6)强聒(guō):硬在耳边哕嗦,强作解说。聒:语声嘈杂。

  (7)略:简略。上报:给您写。回信:指王安石接到司马光第一封来信后的简答。

  (8)重(chóng)念:再三想想。视遇厚:看重的意思,视遇:看待。

  (9)反覆:指书信往来。卤莽:简慢无礼。

  (10)具道:详细说明。所以:原委。

  (11)冀(jì):希望。

  (12)儒者:这里泛指一般封建士大夫。

  (13)名实:名义和实际。

  (14)怨谤(bàng):怨恨,指责。

  (15)人主:皇帝。这里指宋神宗赵顼。

  (16)议法度:讨论、审定国家的法令制度。修:修订。

  (17)有司:负有专责的官员。

  (18)举:推行。

  (19)辟邪说:驳斥错误的言论。辟,驳斥,排除。

  (20)难(nàn):责难。壬(rén)人:佞人,指巧辩谄媚之人。

  (21)固:本来。前:预先。

  (22)恤(xù):关心。同俗自媚于众:指附和世俗的见解,向众人献媚讨好。

  (23)上:皇上。这里指宋神宗赵顼。乃:却。

  (24)抗:抵制,斗争。之:代词,指上文所说的“士大夫”。

  (25)汹汹然:吵闹、叫嚷的样子。

  (26)盘庚:商朝中期的一个君主。商朝原来建都在黄河以北的奄(今山东曲阜),常有水灾。为了摆脱政治上的困境和自然灾害,盘庚即位后,决定迁都到殷(今河南安阳西北)。这一决定曾遭到全国上下的怨恨反对。后来,盘庚发表文告说服了他们,完成了迁都计划。事见《尚书·盘庚》。

  (27)胥(xū)怨:全都抱怨。胥:皆。

  (28)改其度:改变他原来的计划。

  (29)度(duó)义:考虑是否合理。度:考虑,这里用作动词。

  (30)是:这里用作动词,意谓认为做得对。

  (31)膏泽:施加恩惠.这里用作动词。

  (32)一切不事事:什么事都不做。事事,做事。前一“事”字是动词,后一“事”字是名词。

  (33)守前所为:墨守前人的作法。

  (34)所敢知:愿意领教的。知,领教。

  (35)不任(rén)区区向往之至:意谓私心不胜仰慕。这是旧时写信的客套语。不任,不胜,受不住,形容情意的深重。区区,小,这里指自己,自谦词。向往,仰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