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学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历代学者所处时代不同,哲学、政治和学术观点有所差异,对若干课题的研究互有歧见,形成长期聚讼纷纭的公案。经过千百年的争论,有些公案已经解决(如诗全部入乐问题);有些公案由于时代变迁和社会进步,已经没有多大研究价值(如五际四始);近几十年研究比较集中的是四大公案:孔子删诗问题;《毛诗序》的作者和尊废问题;《商颂》的时代问题;《国风》作者与民歌的问题。本文的任务是将这四大公案的现代进展进行简要的梳理,荟萃众家之长,求同存异,试图总结出可以较为普遍接受的认识,作为继续研究的起点。
一、孔子删诗公案
春秋末期孔子办学,曾经从古代文献中整理编纂包括《诗》在内的六种教材。关于孔子如何整理《诗》,《论语》中只有简略的记载:“吾自卫返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子罕》);“《诗》、《书》、执礼,皆雅言也”(《述而》);此外《论语》还记述孔子论《诗》、推行诗教的言论行事十多条。孔子称“诗三百”,其他学派的典籍中也称“诗三百”;《左传》所记春秋各国应用的诗三百多篇;《襄公二十九年》记季札在鲁观周乐,《诗》的体制和编次与今本《诗经》大致相同,其时孔子只有八岁。从以上可证,在孔子之前已有编次规模和今本《诗经》大体相同的传本。
西汉确立儒家思想的绝对权威性,把孔子偶像化,把孔子整理编纂的教材神圣化,《诗》成为孔子教化天下的经典。司马迁根据当时传闻,在《史记·孔子世家》中记述:“古者诗三千余篇,乃至孔子、去其重,取可施于礼义,上采契、稷,中述殷、周之盛、至幽、厉之缺,始于衽席……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颂》之音。”司马迁说孔子从三千多篇古诗中去重、正乐并选择可宣扬礼义的三百○五篇编成《诗经》。这个记述与西汉推行经学的政策和理论相一致,又记载于权威性的正史,几百年相传无人疑议。直到唐初孔颖达为五经作疏,开始怀疑司马迁记述失实:“书、传所引之诗,见在者多,亡佚者少,则孔子所录,不容十去其九,马迁言古诗三千余篇,未可信也。”[1]但汉学家仍因循删诗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