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有汜》,《诗经·召南》的一篇。为先秦时代民歌。全诗三章,每章五句。这是一首弃妇诗。从诗中写到的“江”、“沱”看来,产地是在召(在岐山,周初召公的采邑)的南部、古粱州境内长江上游的沱江一带。女主可能是一位商人妇。那商人离开江沱返回家乡时将她遗弃了。她满怀哀怨,唱出了这首悲歌,诗中的“之子”,是古代妻妾对丈夫的一种称呼,与《诗经·卫风·有狐》的“之子无裳”的“之子”一样。《诗经》是中国文学史上第一部诗歌总集。对后代诗歌发展有深远的影响,成为中国古典文学现实主义传统的源头。
江有汜
朝代:先秦
作者:佚名
江有汜,之子归,不我以。不我以,其后也悔。
江有渚,之子归,不我与。不我与,其后也处。
江有沱,之子归,不我过。不我过,其啸也歌。
【注释】
⑴汜(sì四):由主流分出而复汇合的河水。
⑵归:荣归故里。
⑶不我以:不带我。
⑷渚(zhǔ主):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水中小洲曰渚,洲旁小水亦称渚。”
⑸不我与:不与我相聚。
⑹处:忧愁。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处’,假借为‘癙’,实为‘鼠’”《诗经·小雅·雨无正》“鼠思泣血”,鼠思,忧思也。
⑺沱(tuó驼):江水的支流。
⑻过:至也。一说度。
⑼啸:一说蹙口出声,以抒愤懑之气,一说号哭。啸歌:闻一多《诗经通义》“啸歌者,即号哭。谓哭而有言,其言又有节调也。”
(10)啸也歌:边哭边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