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 国风》中的怨刺

时间:2021-08-31

  《诗经》的“怨刺诗”不仅具有它的审美价值、文化价值,更具有其独特的社会功用。

《诗经 国风》中的怨刺

  《诗经》在战国时就被应用为外交辞令,不会《诗》的使者就如同聋子、哑巴,使于四方而不能专对。而对于孔子更看重的是《诗经》的教化功能,孔子说:“《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孔子说:“人而不为《周南》、《召南》,其犹正墙面而立也与?”孔子也曾用“不学《诗》,无以言”来教育儿子孔鲤。可见《诗经》在孔子的教育理念中占据重要的位置。汉代独尊儒术之后,《诗》被奉为儒家经典被纳入五经之中,同时也作为文学作品而被纳入评论家的研究范围。“怨刺诗”在诗经中占有很大的比例,尤其《国风》中的怨刺更显丰富多彩,而“怨刺诗”本身也具有它独特的审美价值和社会功用。“怨刺”是作者心理状态的一种展示,是当时社会历史进程的真实记录,并作为一面镜子被各个时代的理学家所推崇。下面就《诗经・国风》中的“怨刺”谈一谈我的一些浅显的认识。

  一、关于“怨刺”

  《说文解字》释“怨,恚也。”“刺,君杀大夫曰刺。刺,直伤也。”“怨”字从心,是指人的一种情感。人产生了“怨”的情感,才会指责、痛斥使他们“怨”的事物,就是“刺”。孔颖达在《毛诗正义》指出“怨亦刺之类,故连言之。”也就是说“怨”就是“刺”,“刺”是“怨”的感情外化的表现。

  郑玄说:“后王稍更陵迟,懿王始受谮亨齐哀公。夷身失礼之后,邶不尊贤。自是而下,厉也幽也,政教尤衰,周室大坏,《十月之交》、《民劳》、《板》、《荡》勃尔俱作。众国纷然,刺怨相寻。”孔颖达说:“怨与刺皆自下怨上之辞。怨者,情所恚恨;刺者,责其愆咎,大同小异耳,故《论语》注云:‘怨谓刺上政。’”在此看来,这里的“怨刺”更多的是“怨责”之意,而不是《辞源》所说的“怨恨讽刺”。《诗经》中一部分的确来自民间,而老百姓更多的是关心自己的切身问题,是否穿得暖、是否吃的饱、一家人生活是否安乐等等,所以他们有怨时多是指责统治者,指责社会,而没有“讽刺”的意识。而当官者有怨时,能够言于国主的也是“谏”多于“讽”。所以我也倾向于把“刺”理解为“指责”而非“讽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