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恩父母给了我们生命,感恩生命让我们走进这个世界,珍爱生命吧,活着就是美好!
天亮了,小区内的人三三两两开始晨练。我也出了门,准备到广场练太极拳。还没出小区大门,前方五十米处,围着一群人。我好奇地加快脚步,看个究竟。
“唉一一怎么寻死啊!如实在一起住不下去了,可以离嘛!一个生命就此结束了”。我随着议论声,挤进了人群。一个三十来岁的女人,躺在小区林荫道公路旁的楼下,嘴里、鼻孔、后脑还在淌血,眼大睁着,没有呼吸,没有心跳,已死去。半小时前,从四楼窗户跳下来的。大家都为寻短见的女人惋惜。
一个男人蹲在地上哭诉:“我抓一把没抓住啊,你死了我和三岁的女儿咋办啊!”又过了半个小时左右,殡仪馆的車来了,裹上白布,将尸体拉走了。地下一滩殷红的鲜血,不一会儿,清洁工清除了血迹。一个活生生的人,就此在人间消失了。围着的人还在议论,意思是刚才丈夫说,因女人有外遇导致吵架,女人跳楼。
发生在两个人身上的事,一个死了,又无旁证,活着的人怎样说都行。谁知道事实真相呢?说不定还是男人有外遇,女子想不通殉情,都是有可能的。只有天知。
不管怎么说,人死不能复生了。保尔说:“人的生命是宝贵的,生命属于人只有一次......”
如果说人的生命可以重来,那么冲动一下,赌口气,把生命抛出去再捡回来。生命宝贵,在于失去不会再来。三十来岁,象中午的太阳,当然不可能每个人都创造一个辉煌。但人短暂的一生,我们应该珍爱,我们在这个世上,生命要去尝酸甜苦辣,只要珍爱生命,走人生路,苦尽甜来。人生走一半,中途而废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态度。
即使婚姻出现了波折又不能原谅,又不能协商解决。为什么不寻求法律帮助呢?用死去证明自己的清白,或以死来表示对方对自己的伤害。或是以死谢罪,谁也不会理会轻生者为何而死。除了那些罪有应得的罪犯,自己不想死,法律都要制裁他死的人外。都不应该轻生。
有句俗语:“好死不如耐活”。有轻生念头的人,应想想孩子,想想白发苍苍的父母吧!为什么要使幼儿成单亲?为什么要白发人送黑发人。人一死了之,却给活着的人带来一生的痛苦。多么可悲。老人哭泣,孩子哭泣,人们在惋惜。一个年轻的生命在人间消失。
司马迁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女子的轻生不可能重于泰山,但不敢说她轻于鸿毛。也许是以死来对家庭暴力的反抗,唤起对妇女的尊重。难道女人的死还不能使活着的男人悔恨、忏悔、自责、内疚吗?
人死了,还受到这样那样的指责,男人所说,果真如此吗?
每当我走过出事地方,那儿又恢复了以前的平静。那惊心动魄的一幕,时时萦绕脑际,那殷红的鲜血在诉说什么?是这段婚姻杀了一个人;是不懂法的女人不知维权而枉死。悲哉!惜哉!
珍爱生命吧!人生苦短,在这短暂的时光里,让生命有滋有味,每个人,每个家庭,伸出手来,携手走完人生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