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口语测试中有一个说话话题叫“An interesting thing”,我自己想,如果我是考生的话,抽上这个话题该怎么说。
想起小时候写日记时的艰难,对我们现有的教育制度依然有着许多言不由衷的无奈。老师说写日记要写自己身边有趣的事,可以是流水账,但一定要由感而发,而且规定了数字。为了达到规定的数字,要绞尽脑汁的编撰,说今天早上高高兴兴地去上学,在上学的路上碰到了一只兔子,那兔子看到我们,飞快地跑开,样子很可爱。第二天的日记又说,今天早上高高兴兴地去上学,在上学的路上看见了一只松鼠,松鼠的尾巴很长很长,我们几个想要抓住松鼠,可松鼠一下子就跑向路边的沟里,我们怕上学迟到挨老师的批评,就一路跑着去学校。其实都是假的,我是很怕去学校的,怕老师提问,怕写作业。
也有真写的时候,特别是过节或是家里来亲戚的时候,能美美得吃一顿,用袖子擦完那有淡淡油渍的嘴,就开始写美食了,那热腾腾白皑皑的`大米,那香喷喷油腻腻的肉块,才能让我有感而发,才觉得一个真实的自己是快乐的。
到了做梦的年纪,我的世界依然定格在山村的灰白和零落中,但也有令人欣慰的事,我可以读我喜欢的书和杂志报纸,虽然能读到的很少很少。《少年文艺》和《少年文史报》对我的影响很深远,我的浪漫情怀和文史方面的知识储备主要来自这两个刊物。
上了初中,有两个语文老师对我的影响也很深刻,初一的时候,有一个姓薛的语文老师虽然只给我们带了一段时间的课,但他激扬的热情让我永远难忘,他的普通话很标准,给我们朗读艾芜的作品《人生哲学的一课》,这让我后来读艾芜的《南行记》时,怀有无限的深情,甚至想象着我自己穿一双草鞋,行走在繁星满天的深夜,感受山涧溪水的悠远,体味流浪生活的酸涩。也是在初一的时候我读了巴金的《家》,因为手头就这一本书,我连着读了两遍,这是我至今唯一读过两次的一本小说。高老地主家的花园、月夜下的湖水和画舫、丫鬟鸣凤的善良和美丽、觉新的激情和痛苦,都有让我一生回味不尽的诗意。正如人们常说的,经典常读常新。可是后来碰到的书多了,却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去读第二遍了,甚至第一遍也不怎么尽心的读,更别说思考了。初二时候换了姓郭的新老师。他有些女性气质的言行我记得很清晰。很多年以后,我读到一篇文章,说是一个男人,如果在他身上能显现某些女性的特质,是很值得信赖的。我当时想到的第一个人就是我的这位语文老师。他讲课不拘泥于书本,总会延伸很远,但并不离题。讲诗的时候,总能以他委婉细腻的声调,把诗歌的抽象具体化,听了他的课,我喜欢上了诗歌。只是他也教了我们一年,就走了,据说是进修去了。
初三的日子,是紧张的,也是盲目的。操场上闲淡的散步,或是对某女生多情的眺望,都带有某种忧伤的情绪。日记不写了,书信却如那展开的云彩,在天际拼凑成一个永远无法言明的图案,直到现在想起,都让人心跳。
后来,你不得不承认,真正有趣的事,其实很多,某一顿美餐,某一个让你神往的小说里的主人公,都隐没在历史里。你站在山之顶峰,看到的是你自己,是你自己的喜怒哀乐,也有你的梦想。不过,这些喜怒哀乐和梦想,与开头的题目关联不大了。告诉自己,有趣的事情与心有关,每天能让有趣的事伴着自己入眠,那也会是人生的幸事。能感觉到自己真实的存在,就是最大的趣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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