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与实在散文

时间:2021-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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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与实在散文

  有关在与实在,很多人都有不同的意见,当然所有的意见也难免是一个体系或者某种思想的衍生物。而众所周知,既为意见,也就是说不是真确的,不是已经确定为不变的,并且即使那些有关在与实在的流行说法也依然是一种主体间的约定,一种依然值得怀疑的可以动摇的树立。而事实上,或许大家已经发现了,不管以前的贤哲如何自信的宣称自己已经把握住了在与实在,不管他的信徒是如何的鼓吹其学说的真确性,我们还是很快就从他们的体系中发现了在与实在的离场,发现了在与实在的缺席,或者换一句话说,我们发现其实他们根本就没有把握住实在与在。以至于到后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怀疑在与实在的存在,并提出了一些虽然仍值得商榷却也不容忽视的批判怀疑理论,甚至另一些人走得更远,远到直接粗暴的否认它们的存在,并用鬼火似的纯粹现象代替之。而时至现代,一种根本好像已经从人们的眼前消失了,一些人转而开始信仰转瞬即逝的东西,更多的人已经养成了坚决拥护飘忽的存在的习惯,并顺理成章的遗忘了自己所从之而来的存在,遗忘了自己的家,而我们还看到那些人似乎生活得很好。果真是这样的吗?他们生活得很好?我想没有多少人会给出肯定的答案,顶多也只会说他们在一段时间以内的确生活的还可以。那么我们好像就可以直接走向反面了,也就是说承认在与实在的存在了。真的可以如此吗?仿佛事情却也没有如此的简单,因为只要我们淡淡的说一下哪怕只是非常小声的在喉咙里面哼一下,无以数计的问题就会蜂拥而至,搅得让人烦躁不安,以至于立马就想缴械投降,否认在与存在存在。但有一种信念,可以说是与生俱来的信念还是让我们撑了下来,这种信念很可能就来自于在与存在,当然我们还是不会说那种信念就是来自在与实在,因为这样说未必也太显鲁莽了,而且更有陷入神秘主义的危险。当然我们可以用洞见这个很多人都会用的挡箭牌来为自己辩解,但在此我们真正的任务是发现在与存在的踪迹,是尽量去寻找那种近似于真理的东西,而不是用一种神秘的东西来装饰论证的缺口,不是用光鲜的词汇来掩饰理论本身的虚空。因而现在我们既不承认在于存在存在,也不否认在与存在存在,现在我们仅仅把在与存在当成一个悬而未决的东西,把与在与存在的存在未被肯定也未被否定相对应的这段时间当作悬而未决的时刻。而在这悬而未决的时刻,我们力图去寻找那些支持在与存在存在的存在,也去寻找那些足以有力的否定在与存在存在的存在,并以一种不偏不倚的全面的视点也就是球形的视阈来考察那些我们寻找到的论据以及显现,然后再做出某种评判,并以此重新认识既熟悉却也算得上依然陌生的在与存在。

  众所周知,在虚无主义还没如此大规模的席卷人类形而上的世界的时候,人们是相信现象的背后是有一个实在的,相信有一个在作为世界的根本在时间之外存在。这种信念直到近代才真正的受到动摇,而那些撼动这一古老信念的那些思想英雄却又没能提出让哪怕让一小部分人为之折服的论证,而只是迂回曲折的徘徊在单纯否定的怪圈之中。而抱有古老信仰的实在论者又依然碌碌无为,依然恭身在一个又一个庞大的历史体系之中沉醉,羡慕,称赞,拾人牙慧。因而人们一时被带到一个陌生的方向,一时又被扯回相反的方向,而每一次都受到令人振奋的蛊惑,每一次都听到坚定的令人心花怒放的许诺,但却没有一次不是垂头丧气的失望而归,重新陷入迷惘,像一群迷了路的羔羊凄然的面对未知的未来,甚至眼神里开始流露出某种恐惧以及绝望。而我想没有人不想早点结束这种漫长的不乏痛苦的思想漂流,没有人不想在确定性中诗意的安居下来。只是,正如大家都知道的那样,寻找确定性并非容易之事,因而在这里我并不想冒充救世主,也不愿意以上帝全知全能的口吻来指手画脚,发号施令。而只是试着将我正在行进的这个方向告诉大家,希望能寻觅到一些同伴,一些同我一样依然执迷不悟的在路上的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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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首先来看那些足以有力的否认在与实在的显现。

  Ⅰ.事物的属性各不相同,即使相同的事物也有不同的样式,而就算样式一样的两个物体内部样式也还是迥异万分。

  结论:所谓的在与实在只是乌有的抽象,是一种思维经济原则的外化,而这种外化本身就证明了其自身的主观性,证明了其客观性和自足性的阙如。因而在与实在是不存在的。

  Ⅱ.语言是一种主体间的建构物,它本身并不言说什么。而人在语言的环境中会受某种含糊语言的影响,以至形成某种坚不可摧的信念。

  结论:语言中的主词和谓词在无形之中使人们误解主词有绝对的优势地位,并使人们信奉这种优势就在于其实在性,而实在性就是存在的前提。然而语言本身并无意义,其构成并不暗含某种实质性的东西,并且语言本身就不是固定的,是千变万化的,因而自语言而来的东西其内部也就是变化着的,这就与实在内部自足不再变化的属性相矛盾,因而那种信念也就自然的不再值得相信了。

  Ⅲ.我们的知觉的唯一基础只是经验,经验之外的东西我们根本无法知觉。而一切感觉,情绪,情感构成了经验。

  结论:在与实在处在我们的经验之外,它既不是感官可以感知到的东西,也不是内心的一种情绪,更不是复杂的情感体验,也就是说它根本就不是经验的。而不是经验的东西我们根本就不可能认识到。既然无法认识,再谈其存在与否也就毫无意义了,或者换句话说,既然在人这里它是超出认识之外的,那么即使说它不存在也没有任何的不妥。

  Ⅳ.一切因果关系都是值得怀疑的。我们并没有理由看到两个事件经常相继的发生就认为前者是后者的原因,后者就是前者的结果,也没有任何确切的理由使得自己相信下一次当前者出现时就必定会有后者伴随着出现。故而,因果律实际上是不存在的,它只是人们的一种联想,这种联想并不具确定性。

  结论:由于人们相信因果律,也就致使人们去寻找那个最终因,那个自因。而既然因果律本身就是虚无的,那么那个最终因也就是不存在的。事物没有原因,也没有结果,事物就是它自身,除此之外,它什么也不是。

  Ⅴ.我们看到的都是现象,除此之外一切无它,现象就是它自身的实在,除此之外一切无它。现象是多样的,多元的,千变万化的,因而实在也就是多种多样的,易变易逝的。

  结论:世界本身就是现象的一种有秩序的堆积,现象的变化就是这个世界的易容。而在这个改变的背后实质性的东西是现象,是现象造成了这一切的前后相异。现象就是它自身的实在,它的实在就是它自己的根本,因而其背后不可能还有其他的存在,即使有也是一种累赘,而众所周知,实在根本不可能是一种累赘,当然也更不可能是多种多样的。但显然,我们在事物之中又找不到它们存在的影子,那么在与实在除了不存在还会怎么样呢。

  以上我只是枚举了一些我认为强有力的否定论证,并且在我看来,推翻其中任意一个都不是想像中的那样简单。但此时我还不准备对其做批判的考察,我更希望将那些同样有力的支持在与实在存在的论证展现在大家面前,然后看哪些对立的论证能将对方消解掉,并在恰当的'时候加进一些我的观点和看法,并最终引向我正在行进的方向。当然在考察的过程中保持那种客观的,以获取真理为鹄的的态度仍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