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日里无端受了点凉,左膝盖的关节炎就又犯了,产生一种莫名可状的疼痛。咬人的,于是就又睡不着了。
十二点的小镇很安静,简直有点可疑。偶尔有汽车从街上呼啸而过——众所周知,夜里的汽车总是快得吓人——像某首英文歌里唱的“来自地狱的消防车”。耳朵里徘徊的嗡鸣声,眼睛里欲死的疲倦,加之左下半腿疯一般的酸痛搅得我心神不宁。有种想在床上蹦来蹦去的冲动。
出于腿上难以言语的疼痛,这计划终于未得实施。不安地累着。想到自己能想些什么来“消除”这层煎熬。隔壁座钟这时隐约准确的报时声终于暂时缓冲了一下我焦躁的情绪。
因为关于座钟的联想而非声响,我暂时忘却了那层咬人的痛。以前最喜欢干的事情莫过于吃糖葫芦和给老钟上发条——现在糖葫芦还得走过大街小巷在小镇的某一角落里才买得到——那就算了吧。幸而家里的老钟老表还是在的,可以让我享受一下调时间的乐趣。
记忆里总是把糖葫芦和老钟放在一块儿的,原因是小时候有一次老爸带我去公园,第一次为我收获了一支糖葫芦和一面小座钟。至今我还记得那支糖葫芦的模样,没有今天在小镇角落里躺着的那样色彩绚丽,却比任何一支都要糖份充实——可以说,自从那次以后我就再也没有吃到过这样的糖葫芦了。
而关于那面座钟,如今还优雅地立在客厅的桌子上,骄傲地成为了一座老钟,形象在脑中自然更加清晰。可是老爸的轮廓却日益变得模糊,他的'糖葫芦自然也是再没吃到过。不过我想,幸而那面老座钟还是在的,不至于彻底的“物是人非”——物、食、人都面目全非。
隔壁邻居家有一面大座钟,比我家的衣橱还高。那一年去邻居家,我偶然发现了它。当时的愿望是:什么时候能长得跟它一样高就好了。
现在这单纯愿望已趋近破灭,而我的那座老钟却仍然还在不紧不慢地走着。想到小时候写的“手表滴滴答答走来走去”,真是恍如隔世。
那座钟是金石砌的,很重的,钟声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厚重——它偏尖锐,不够凝重——就像在夏夜里坐在葡萄架下叽叽咕咕的老太太,她阅人无数——但这并不体现在于声音的外在——抱歉,我基于声音的考虑将这种钟的性别定义为女性。
邻家的老太太是教英语的,她和家里那面大座钟的共有气质让我很是迷恋。从我幼儿园起她就做了我家的邻居。自从老爸离开偶然知道我爱吃糖葫芦之后,她每年都会给我家送一包山楂,教我做糖葫芦。可是我的糖份每次加得都很失败。
想到这里,差不多困了。用手捶了捶膝盖,不痛了。就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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