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笔直书课文
秉笔直书,连动式成语,指写文章不隐瞒、不夸大,真实地反映情况。语出清·曾朴《孽海花》。以下是小编收集的相关内容,欢迎查看!
宋太祖惧怕史官秉笔直书
原文
太祖尝弹雀于后园,有群臣称有急事请见,太祖亟见之,其所奏,乃常事耳。上怒,诘其故,对曰:“臣以尚急于弹雀。”上愈怒,举柱斧柄撞其口,堕两齿,其人徐俯拾齿置怀中,上骂曰:“汝怀齿欲讼我耶!”对曰:“臣不能讼陛下,自当有史秉笔直书。”上悦,赐金帛慰劳之。
译文
宋太祖经常在皇宫的后园打鸟玩,一次,有几个臣子有称有急事求见,宋太祖于是就召见了。但是召见之后,他们上奏的都是写很普通的事情。宋太祖很不高兴,问为什么。一个臣子回答说:“臣以为这些事情比打鸟更紧急。”宋太祖更加生气了,顺手抄起边上摆的斧子,用斧子柄打那个人的嘴,打掉了两颗牙齿,那个人慢慢弯下腰,把牙齿捡起来,放在怀里,太祖骂他说:“你揣个牙齿,怎么还想保留证据告我还是怎么着?!”那个臣子回答说:“臣是不会去桩告陛下的',但是负责记载历史的官员,会把这件事情写进史书。”宋太祖转而明白。高兴起来,赐那个大臣一些黄金一帛安慰他.
曾朴
曾朴(1872~1935)中国清末民初小说家,出版家。家谱载名为朴华,初字太朴,改字孟朴,又字小木、籀斋,号铭珊,笔名东亚病夫。江苏常熟人,出身于官僚地主家庭。近代文学家、出版家。
孽海花
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十月《江苏》本。1903年金松岑应东京的江苏留日学生办的《江苏》杂志之约,写了《孽海花》前六回,其中第一、第二回刊登于《江苏》第八期上,作者署联所,即金松岑的笔名。1904年3月, 金氏在《爱自由者撰译书广告中》中,将《孽海花》标以“政治小说”,并介绍说:“此书述赛金花一生历史,而内容包含中俄交涉,帕米尔界约事件,俄国虚无党事件,东三省宁件,最近上海革命事件,东京义勇队事件,广西事件,日俄交涉事件,以至今俄国复据东三省止,又含无数掌故,学理,轶事,遗闻。精彩焕发,趣味浓深。现已付印,即日出书。”可见此书是以揭露帝俄侵略野心为主题,仅拟写至 1903年为止。 这即《孽海花》最初的计划。实际上金着《孽海花》并未成书出版。
词语辨析/秉笔直书
释义:秉:持,握住。写史书根据事实记录,不隐讳。
出处:清·曾朴《孽海花》第三十五回:“我是秉笔直书,悬之国门
我们应该学习古代史官修史时秉笔直书的求实精神,不能增损一字。
作为一名统计局的工作人员,应该秉笔直书,不能虚报数据。
董狐秉笔直书的事迹,实开我国史学直笔传统的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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