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征南极》通过日记表现出斯科特的心情,以及他们的遭遇,使文章更具有说服力,更具有真实性。
茨威格
今天,设立在南极南纬九十度的科学实验站取名为阿蒙森——斯科特站,这是为纪念最早到达南极的两名探险家:挪威人阿蒙森和英国人斯科特。当年,他们各自率领一支探险队,为使自己成为世界上第一批到达南极的人而进行激烈的竞争。结果是阿蒙森队捷足先登,于一九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到达南极,斯科特队则于一九一二年一月十八日才到达,比阿蒙森队晚了将近五个星期。最后,阿蒙森队凯旋班师,而斯科特等五名最后冲击南极的人却永眠在茫茫的冰雪之中。研究南极探险史的科学家们指出;阿蒙森的胜利和斯科特的惨剧,并不在于他们两人的计划周密与否,而是在于前者依据丰富的实践经验制订计划,后者凭推理的设想制订计划。阿蒙森断定,人的体力和西伯利亚矮种马都无法抗御南极的严寒,唯有北极的爱斯基摩狗才能在极圈拉着雪橇前进,于是他用二十条膘肥强壮的狗胜利完成了到南极去的住返路程。而斯科特则认为,狗的胃口大大,南极没有可猎的动物来补充狗的口粮(事实并非如此,狗可以和人吃同类的食物),于是决定用人力拉着雪橇长途跋涉,终于使自己和四名伙伴在从南极返程时因极圈寒季的突然提前到来,在饥寒交迫之中死于体力不支。
发人深省的是,斯蒂芬·茨威格没有为胜利者阿蒙森作传,却用他生动的语言,记述了斯科特的悲壮一幕。这是因为正如茨威格在本篇结束时所说:“只有雄心壮志才会点燃起火热的心,去做那些获得成就和轻易成功是极为偶然的事。一个人虽然在同不可战胜的占绝对优势的恶运的搏斗中毁灭了自己,但他的心灵却因此变得无比高尚。”
——译者
征服地球
二十世纪眼帘底下的世界似乎已无秘密可言。所有的陆地都已勘察过了,最遥远的海洋上都己有船只在乘风破浪。那些在一代人以前还不为世人所知、犹如仙境般的迷迷濛濛的地区,如今都已服服贴贴地在为欧洲的需要服务;轮船正径直向长期寻找的尼罗河的不同源头驶去。半个世纪以前才被第一个欧洲人看见的维多利亚瀑布【1】如今已顺从地推动着转盘发出电力;亚马孙河两岸的最后原始森林已被人砍伐得日益稀疏;唯一的处女地——西藏也已经被人揭开羞涩的面纱;旧的地图和地球仪上那个“人迹未到的地区”(terra incognita)【2】是被专家们夸大了的,如今二十世纪的人已认识自己生存的星球。探索的意志已在寻找新的道路,向下要去探索深海中奇妙的动物界,向上要去探索无尽的天穹,因为自从地球对人类的好奇心暂时变得无秘密可言以来,足迹未至的路线只有在天空中还能找到,所以飞机的钢铁翅膀己竞相冲上天空,要去达到新的高度和新的远方。
但是,直到我们这个世纪,地球还隐藏着她的最后一个谜,不让人看见。这就是她那被分割得支离破碎的躯体上两块极小的地方,是她从自己造物的贪欲中拯救出来的两块地方:南极和北极——她躯体的脊梁。千万年来,地球正是以这两个几乎没有生命、抽象的极点为轴线旋转着,并守护着这两块纯洁的地方不致被亵渎。她用层层叠叠的冰障隐藏着这最后的秘密,面临贪婪的人们,她派去永恒的冬天作守护神,用严寒和暴风雪筑起最雄伟的壁垒,挡住进去的通道。死的恐惧和危险使勇士们望而却步。只有太阳自己可以匆匆地看一眼这闭锁着的区域,而人的目光却还从未见过它的真貌。
近几十年来探险队一个接着一个前往,但没有一个达到目的。勇士中的佼佼者——安德拉【3】的尸体在巨冰的玻璃棺材里静卧了三十三年,现在才被发现。他曾驾着飞艇想飞越北极圈,但却永远没有回来。每一次冲击都碰到由严寒铸成的晶亮的堡垒而粉碎。自亘古至今日,地球的这一部分还始终蒙住自己的容貌,成为她对自己造物的欲望的最后一次胜利。她象处女似的对世界的好奇心保持着自己的纯洁。
但是,年轻的二十世纪急不可待地伸出了他的双手。他在实验室里锻造了新的武器,为防御危险找到了新的甲胄,而一切艰难险阻只能增加他的热望。他要知道一切真相。他想要在他的第一个十年里就能占有以往千万年里未能达到的一切。个人的勇气中又结合着国家间的竞争。他们不再是仅仅为了夺取极地而斗争,而且也是为了争夺那面第一次飘扬在这块新地上的国旗。于是,为了争夺这块由于热望而变得神圣的地方,由各民族、各国家组成的十字军开始出征了。从世界各大洲发起一次又一次的冲击。人类等待得已经不耐烦了,因为它知道这是我们生存空间的最后秘密。从美国向北极进发的有皮尔里【4】和库克【5】,驶向南极的有两艘船:一艘由挪威人阿蒙森【6】指挥,另一艘由一名英国人——斯科特海军上校【7】率领。
斯科特
斯科特,一名英国皇家海军的上校,一名普普通通的海军上校。他的履历表简直就同军衔表一样。他在海军的服役深得上级的满意,以后又同沙克尔顿【8】一起组织过探险队。没有任何特殊的迹象能暗示出他是一位英雄。从照片上看,他的脸同成千上万的英国人一样,冷峻、刚毅,脸部没有表情,仿佛肌肉被内在的力量凝住了似的。青灰色的眼睛,闭得紧紧的嘴巴。面容上没有任何浪漫主义的线条和一丝轻松愉快的色彩,只看到他的意志和考虑世界实际的思想。他书写的字是英文的某一种字体,清楚而没有曲线的花饰,写得快而又工整。他的文风是清晰和准确,象一份报告似的以真实性动人而不掺杂任何的臆想。斯科特写的英文就象塔西佗【9】写的拉丁文一样质朴而刚劲。人们会觉得他是一个讲究实际而完全没有梦想的人。在英国,即便是具有特殊才能的天才也都象水晶石般的刻板,把一切都提升到尽责的高度。斯科特就是这样一个地地道道的英国人。他和英国的历史已经发生过上百次的联系。他出征到过印度,征服过许多星罗棋布的岛屿,他随同殖民者到过非洲,参加过无数次世界性的战役。但不论到哪里,他都是一副同样冷冰冰的、矜持的面孔,带着同样刚强的毅力和集体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