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莫言作品《生死疲劳》内容简介】
在《生死疲劳》小说中,一个被冤杀的地主经历了六道轮回,变成驴、牛、猪、狗、猴,最后终于又转生为一个带着先天性不可治愈疾病的大头婴儿;这个大头婴儿滔滔不绝地讲述着他身为畜牲时的种种奇特感受,以及地主西门闹一家和农民蓝解放一家半个多世纪生死疲劳的悲欢故事。小说透过各种动物的眼睛,观照并体味了五十多年来中国乡村社会的庞杂喧哗、充满苦难的蜕变历史。
小说的叙述者,是土地改革时被枪毙的一个地主,他认为自己虽有财富,并无罪恶,因此在阴间里他为自己喊冤。在小说中他不断地经历着六道轮回,一世为人、一世为马、一世为牛、一世为驴……每次转世为不同的动物,都未离开他的家族,离开这块土地。小说正是通过他的眼睛,准确说,是各种动物的眼睛来观察和体味农村的变革。
【二、莫言作品《生死疲劳》读后感篇一】
莫言得不得诺贝尔文学奖虽然和我没有任何关系,但是我在车载收音机上听到他得奖的消息,内心还真的欢心鼓舞了一回。虽然,这是“莫言这小子”自己的骄傲,可是,作为一个中国人,我也为他感到骄傲。
以前也读过莫言的作品,《红高粱》二十多年年前就读过了,当时好像自己才刚听说魔幻现实主义这个词。
说到这里,不免想起当年的青春岁月的一段往事。
二十多年前,正值青春年少的我,也和很多年轻人一样,内心对生活对未来充满渴望和梦想。
现在的交通、通讯是这样的便捷。那时候,生活、信息、科技和现在没办法相比。二十多年前异地交流,还都是用书信的方式。当时我还在东北,有一个“笔友”,她叫“梅忆寒”——正梅花千里雪深时,须相忆。她的名字源于这句话,她那时候还在上高三。她曾邮寄给我一本魔幻现实主义小说,是合订本,其中有《红高粱》、《五个女人和一根绳子》…等五篇小说。
也许是因为她的名字,也是因为她的寒梅傲雪的品性,我们彼此感觉很好。当时正值青春年少,那懵懂的情窦初开,那是何等纯真无邪的感情。那段感情,就像东北的黑土地一样淳朴,就像山上的清泉一样清澈,就像青草地上那一方蔚蓝的天空一样无暇……我曾在《青春的岁月》系列短文中写过,篇幅比较短,内心的感觉颇多,真的不能一一尽述。记得那段记忆是1988年到1990年之间,一年多不到两年的时间。时间过得太快了,二十多年也只是一眨眼的功夫。
青春岁月的记忆,清晰而又支离破碎。有时候,犹如泛黄的落叶在脑海闪过,更多时候是尘封在记忆的河床。
呵呵,都怪莫言这小子,让我又记起这经年的往事。
还是说他这部《生死疲劳》吧!刚读的时候,也没什么特别的感觉,因为是以五十年代为背景的开始嘛。时代显然有点久远了,解放初期的土改我是没有印象的,因为当时我还没初生。不过,本人也经历文化大革命。虽然当时还很小,但是,对当时的历史背景社会现象还是不陌生的。对文化大革命时期人们的疯狂和盲目还是有感受的,对知青上山下乡还是有清晰的记忆的。
莫言的这部小说,表面看来可以说通俗易懂,不时夹杂着我们人类最原始的最真性情的语言文字。这样的真,是许多人私下感想,私下敢说,却不敢大庭广众公开写出来,有的地方真的“太通俗”了。有时候,我自己读着读着竟然忍俊不禁的笑出声来。一边笑着,我嘴里一边说:“莫言啊莫言,你真是个‘歪才’”。(诚惶诚恐: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言是歪才,不是我对莫言不够尊敬,我这也是真情流露,我对他的喜爱,是用我自己的形式表达而已。还有,“莫言这小子”这句话是他莫言自己在小说中常用的,所以,这几天我也读顺嘴了,在提他的名字的时候,也就顺嘴“溜达”出来了。如果莫言看到了,还请不要怪我不恭!不过他是不会看到的,人们都在读他的“名著”,他哪有机会看到我这样的闲言碎语。)犹如不一口气读完不快的感觉。
莫言用了四十三天写完的这部五十万字的长篇,不是用电脑,而是用笔用稿纸,可以说确实够快的。不过他酝酿了四十三年,我用了三天时间读完了它,当然,刨除吃饭睡觉遛弯和每天必看电视新闻节目,我是用闲暇时间读的,我读的也不算慢。
读完这部《生死疲劳》合上封底的瞬间,让我想起哥伦比亚作家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马尔克斯描写的前后七代人,拉丁美洲百年的兴衰发展历程。莫言的《生死疲劳》是描写前后三代人,确切的说算上“大头”应该是四代人,我们新中国五十年来的发展历程。
莫言的这部《生死疲劳》其实就是一部“生死轮回”。在这部《生死疲劳》里,用西门闹这个冤死的地主为角色,用他的灵魂转世投胎为驴、牛、猪、狗、猴的生死轮回,围绕他的家人,他的家乡,和他相关的人,用不同的视角看人生得势落魄、世间荣辱、生活百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