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有一位古怪而残酷的青年小说家以他的几部血腥的作品,震动了文坛。一时间,大部分评论家的目光,都集中在他的身上。此人姓余名华,浙江海盐人。后来,有幸我与他同居一室,进行着同学的岁月,逐渐对这个诡异的灵魂有所了解。坦言地说,这是个令人不愉快的家伙。他说话期期艾艾,双目长放精光,不会顺人情说好话,尤其不会崇拜“名流”。据说他曾当过五年牙医,我不敢想象病人在这个狂生的铁钳下将遭受什么样的酷刑。当然,余华有他的另一面,这一面与大家差不多。这一面在文学的目光下显得通俗而平庸。我欣赏的是那些独步雄鸡式的、令人不愉快的东西。“正常”的人一般都在浴室里引吭高歌,余华则在大庭广众面前狂叫,他基本不理会别人会有的反应,而比较自由地表现他狂欢的本性。狂欢是童心的最露骨的表现,是浪漫精神最充分的体验。这家伙在某种意义上是个顽童,在某种意义上又是个成熟得可怕的老翁。对人的了解促使我重新考虑他的小说,试图说一点关于艺术的话,尽管这显得多余。任何一位有异秉的人都是一个深不可测的陷阱,都是一本难念的经,都是一颗难剃的头颅,对他的分析注定是出力不讨好的营生。这里用得上孔夫子精神;知其不可为而为之。
我首先要做的工作,是缩小范围,把这个复杂的性格抛到一边,简单地,从思想和文学的能力方面给他定性:
首先这是一个具有很强的理性思维能力的人。他清晰的思想脉络借助着有条不紊的逻辑转换词,曲折但是并不隐晦地表达出来。其次这个人具有在小说中施放烟雾弹和在烟雾中捕捉亦鬼亦人的幻影的才能,而且是那么超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