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家(其二)
篱落隔烟火,农谈四邻夕。
庭际秋虫鸣,疏麻方寂历。
蚕丝尽输税,机杼空倚壁。
里胥夜经过,鸡黍事筵席。
各言:“官长峻,文字多督责。
东乡后租期,车毂陷泥泽。
公门少推恕,鞭扑恣狼藉。
努力慎经营,肌肤真可惜。”
迎新在此岁,唯恐踵前迹。
柳宗元诗鉴赏:
此诗原题作《田家三首》。从内容上看,可能作于永州。因为诗人于唐顺宗永贞元年(805)被贬永州后,才有更多机会接触社会下层,写出农民遭受封建统治阶级横征暴敛的痛苦。具体年月待考。
唐德宗以后实行“两税法”,按夏秋两次向百姓征收户税和地税,夏税限六月纳毕,秋税限十一月纳毕。从此,唐王朝的财政收入增加了,然而却逐渐成为人民沉重的负担。加之唐王朝以税收完成好坏,作为进退地方官吏的重要内容之一,于是刺史、县令为求取上考,不管农户家破人亡和田土是否受灾减产或业已丧失,照征不误,结果肥了专横的官吏、割据称雄的藩镇和兼并土地的贵族大地主们,却害苦了广大劳动人民。柳宗元这首诗,正是通过具体事例真实而深刻地揭露了封建官吏为催租逼税而威胁恫吓直至私刑毒打农民的种种恶行,从而反映了广大农民在封建暴政下的苦难生活。
全诗可分三个部分。
开头六句,写农民在完成夏税的征敛中被封建官府剥掠一空的情景。“篱落隔烟火,农谈四邻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