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描金彩绘龙凤喜烛,插在修长的美人型烛奴上,它的光焰欢快地跳跃着。两盏垂着金色流苏的八角薄纱大红宫灯,悬在屋中央,把洞房四壁映成了一片绯红。新人静静地坐在妆台前,绣红的大红盖头把她和周围的一切隔开了,眼前只是一片红色的神秘的朦胧。新娘名叫李清照,是宋徽宗时礼部员外郎李格非的女儿。就要为人之妇了,她不由想到,十八年恬静的闺阁生活,一晃眼就过去了。还是攀坐在父亲膝头的年龄,上百首古诗就已能琅琅上口,到了少女时期,执笔属文,展卷吟诗,更是锦心绣口,吐属风流。她一天天长大,在婷婷玉立的风姿之外,更多了一层至诚淳朴的书卷气。她以王献之的字帖学书,写得一手秀丽的小楷,铁划银钩;她对前朝李思训、王维的金碧、水墨两大画派都十分酷爱,也常常研朱挥毫,作几幅翎毛花卉。她通音律,早在儿时就已学会抚琴;她父亲常对她母亲感叹:“我的清儿若是个须眉男子,采芹入泮,怕不象探囊取物一般容易!”现在她就要成为吏部侍郎赵挺之的儿媳,青年大学生赵明诚的妻子,她不由感慨系之。正是冬天,一个丫环特地送来一枝梅花,拜过天地,喝过交杯酒,她和赵明诚入了洞房。
赵明诚酷好金石,在攻读经史之余,对于彝器、书帖、字画,每每刻意搜求。晃眼婚后一年的时间过去了,李清照对于金石学也有了浓厚的兴趣,帮助丈夫考证、鉴别。夫妻之间的感情也愈来愈深,赵明诚在大学读书,每月朔、望才能请假回来,尽管同在一个汴京城中,李清照仍觉得如隔迢迢云汉,半月一次的相逢,也当做一年一度的七夕。
这天是上元佳节,正好也是赵明诚回家的日子,赵明诚刚在书房中坐定,丫环来报,有一位大学来的青年公子求见。当那公子走进书房,但见他头戴绣花儒巾,身着湖色棉袍,足登粉底缎靴,眉清目秀,风度翩翩。赵明诚连忙起坐,动问尊姓大名。那书生举止潇洒,还了一揖,答道:“小生与兄素有同窗之谊。半月不见,吾兄为何如此健忘?”赵明诚醒过神来,不觉哈哈大笑,一把扯过女扮男装的妻子。吃过午饭后,男装的李清照带着丫环,随着赵明诚穿街过巷,来到全城的中心大相国寺。游过了大相国寺,蜇进一家外灶内堂的小吃铺里,赵明诚专拣那市井之人惯吃而李清照见也没有见过的小吃,让李清照都尝一点,然后又在流浪艺人的担子上买了些小泥人之类的玩物。大家闺秀出身的李清照第一次走上街头,自然是格外新奇,格外快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