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改嫁观点的几乎都出自宋代人的记载,甚至还有几位和李清照同时期,从目前能查阅到的宋代文献看,在宋代都没有人怀疑这件事的真实性,但自明、清起出现不少文人学者为其辩诬,造成目前两派观点的局面。仔细分析这些文献,“改嫁”观点占据的论据更充分一些,“辩诬”派的观点都没有实证,因此,我倾向于“晚年改嫁张汝舟”之说。
在宋代记载李清照改嫁事实的文献有七处,现全部抄录下来。
一、胡仔《苕溪渔隐丛话》——“易安再适张汝舟,未几反目,有启事与綦处厚云:“猥以桑榆之晚景,配兹驵侩之下材”,传者无不笑之。”
胡仔,绩溪人。做过常州晋陵县令,后居湖州(浙江吴兴),此书为1148年作于湖州。
二、王灼《碧鸡漫志》——“易安居士,京东路提刑李格非文叔之女,健康守赵明诚之妻。……赵死后,再嫁某氏,诉面离之。晚节流荡无依。”
王灼,遂宁人,此书作于1149年。
三、晁公武《昭德先生郡斋读书志》——“先嫁赵诚之,……然无检操,晚节流落江湖间以卒。”
晁公武,巨野人,此书成于1151年。
四、洪适《隶释》——“易安居士表上于朝。赵君无嗣,李又更嫁。”
洪适(1117-1181年),鄱阳人,此书成于116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