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舍的短篇小说《柳家大院》讲述的是在旧时代北京的一个不起眼的大杂院里,公公、小姑子、丈夫虐待小媳妇导致她上吊而死的悲剧故事。但作品并不仅仅唱出了黑暗社会底层妇女的悲歌,更像作者自己所说的那样“在平凡的事件中看出意义”。从贫民窟司空见惯的血泪的生命史中挖掘出底层劳动人民的悲剧根源,揭示整个民族精神文化的痼疾。
谁是逼小媳妇走上自杀绝路的凶手?单从文章表面看,我们可以断然地回答她是被自己家中的亲人——公公,小姑子,丈夫折磨死的。在中国封建社会中, 妇女的地位是最低下的,就如鲁迅悲痛地指出:“ 有时简直并牛羊而不如”。贫穷往往能将人性的残忍与对生命的漠视展露无疑。小媳妇是被她的父母以一百元的代价“卖”给王家的,这样就使王家“再有一年也还不消这笔亏空”。“爱与不爱,穷人得在金钱上决定。” 因为穷,小媳妇被人认为是王家生活贫困的根源,被当作“ 出气筒”。但是如果究其根本,我们可以看到是所谓的“文明”在从中作梗。这“文明”,指的就是中国固有的封建伦理道德加上外来的资本主义文化思想,是它毒害着劳苦人民的心灵,酿造着生活的苦酒,使像小媳妇这样的“苦人” 走上绝路。
在“我”这个算命先生的眼里,老王是大杂院中“第一个不是东西的”,他在洋人家中当花匠,正是这挣钱不多但在旁人看来相当“体面”的差事,使老王自诩为“文明人”,专学文明人的派头,好像“文明人的吹胡子瞪眼睛是应当应分”。自个儿身份卑微,围住的又都是肝火旺,爱吵架的家伙,向谁去耍聪明人的派头呢?这苦难,当然就落到了他家那“像窝窝头”的儿媳妇身上。他是公公,却“想把婆婆给儿媳妇的折磨也由他承办”。一天到晚对媳妇挑鼻子弄眼睛,他为媳妇立下许多“ 规矩”。 要她这样那样的,“变着方儿挑她的毛病”。“为了三个钱的油, 两个大的醋, 他能闹得翻江倒海。”他想尽方法来虐待媳妇,罚饿、罚跪。自己不能动手打,就挑唆儿子动手。因为他知道儿子是石匠,“打一回胜似别人打五回”。当媳妇不堪毒打而发神经时,他明知她已清醒,还故意掐人中、用草熏,为的是“惩治她”。真是恶毒至极。当媳妇上吊后,他痛心的不是她的死亡,认为这“不算什么”,而是担心“脏了房”。 房东不饶他,要是再为儿子娶一个“上次的债又还没归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