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是人民法院的前沿阵地,是维护正义的场所,在剧本的台词设计中要尽量地严肃,还原真实的法庭。
蓝天电器有限公司诉蓝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案
第一幕 庭前准备与开庭
书记员周荣荣:蓝天市南长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今天在这里公开审理原告蓝天电器有限公司诉被告蓝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一案。请原告、被告、第三人及各方代理人入庭。
书记员周荣荣:现在,查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到庭情况。原告蓝天电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迪及原告的委托代理人李晨曦、夏宏是否到庭?
原告法定代表人王迪:到庭。
原告委托代理人李晨曦:到庭。
原告委托代理人夏宏:到庭。
书记员周荣荣:被告蓝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法定代表人朱晨及被告的委托代理人朱晨曦是否到庭?
被告法定代表人朱晨:到庭。
被告委托代理人朱晨曦:到庭。
书记员周荣荣:第三人郭维军是否到庭?
第三人委托代理人包崇景:郭维军因伤不能出庭,我是他的舅舅,是他的特别授权代理人。
书记员周荣荣:请安静!现在宣读法庭规则和法庭纪律。诉讼参与人应当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法庭许可。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一)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二)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三)不得发言、提问;
(四)不得鼓掌、喧哗、哄闹;
(五)不得开放传呼机、移动电话机等通讯设备的铃响和接听电话;
(六)不得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新闻记者旁听应遵守法庭纪律。未经法庭许可,不得在庭审过程中录音、录像和摄影。 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法庭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书记员周荣荣: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审判长审判长:请坐下!
书记员周荣荣:报告审判长,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全部到庭,法庭纪律宣布完毕,可以开庭!